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禁牧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不断提升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庆阳市禁牧条例》等有关法律条例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禁牧,现公告如下:
附件
县乡两级举报电话
禁牧工作实行举报制度,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积极举报违规放牧行为,在全社会形成执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合力,共同保护林草资源。县乡两级举报电话如下:
一、县级部门举报电话
环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 0934-4426639
环县自然资源局 0934-4465612
二、各乡镇举报电话
演武乡人民政府 0934-4619406
合道镇人民政府 0934-4461116
天池乡人民政府 0934-4638303
曲子镇人民政府 0934-4451214
木钵镇人民政府 0934-4553261
八珠乡人民政府 0934-4573502
南湫乡人民政府 0934-4726102
洪德镇人民政府 0934-4681127
山城乡人民政府 0934-4479247
甜水镇人民政府 0934-4482146
毛井镇人民政府 0934-4596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