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公安局涉案财物待处置车辆信息公告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山西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省厅《全省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保证金及涉案车辆突出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晋公审委字〔2024〕1号)内容,汾阳市公安局将对部分长期无人认领及长期未做处理已到达报废标准的涉案车辆进行处理,现我局对相关车辆(见附件)依法进行公告6个月,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仍无人认领的车辆,我局将按规定进行处置,价款依法上缴国库。
附:汾阳市公安局待处置车辆明细
汾阳市公安局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