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宁夏
共绘未来
2025年第十一届“迎新春”
全区群众书法绘画摄影大赛
征
集
通
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激发群众艺术创作热情与共鸣,鼓励广大书法、绘画、摄影爱好者用手中的笔和镜头,创作出具有时代气息和思想深度的艺术作品,展现人民群众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决定举办“美丽宁夏·共绘未来”2025年第十一届“迎新春”全区群众书法绘画摄影大赛。
活动主题
“美丽宁夏·共绘未来”
2025年第十一届“迎新春”全区群众书法绘画摄影大赛
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馆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承办单位:
银川市文化艺术馆
征稿要求
围绕“美丽宁夏·共绘未来”主题,结合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创作出既富有思想性、艺术性,又能引发观众共鸣的优秀作品。讲述宁夏故事、弘扬时代精神,展现浓厚积极向上社会氛围,用艺术语言书写新时代的精神华章。
参赛范围
评选对象为由群众文化工作者和群众文艺爱好者创作的美术、书法、摄影作品。除自治区各级书画院专职书画家,各大中专院校美术学院(设计艺术学院)美术系美术、书法、摄影专业教师创作的作品外,均可参加评选。
作品种类及要求
1.绘画作品包括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色粉画、综合材料绘画等,国画作品不超过六尺整张,竖式为宜;其他画种装裱后最长边不超过200厘米。
2.书法、篆刻作品,不超过六尺整张,一律为竖式,草书和篆书需附释文。
3.摄影作品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最少4幅、最多8幅;(组照作品须组合在一幅画面内)。手机、相机、无人机等均可,作品进入终评后,作者须提交电子版原片。照片格式为JPG或JPEG,不低于2000万像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合成及拼接照片,以及其他增加或删减影像内容等影响作品真实性的照片不予参评。
4.每位参赛者报送作品仅限1幅,参赛作品应为2024年以来新创作的作品。参赛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作品。作者应保证所报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且不侵犯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第三人的任何合法权益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承担责任。
5.大赛组织方对参赛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投稿要求
初赛作品提交电子版(原片)及《2025年第十一届“迎新春”全区群众书法绘画摄影大赛作品申报表》发送至指定邮箱。照片格式为JPG或JPEG,不低于2000万像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合成及拼接照片,以及其他增加或删减影像内容等影响作品真实性的照片不予参评。截稿日期:2024年10月31日。
投稿邮箱:
shiqyg6026640@126.com
作品评审
银川市文化艺术馆邀请专家对全市报送的作品进行初评,并按照要求评选出绘画30幅、书法30幅,摄影30幅,共计90幅作品(原作)报送至宁夏文化馆参加决赛。
银川市奖项设置
书法类:
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20名。
绘画类:
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20名。
摄影类:
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20名。
参赛须知
1.银川市获奖作品及选送至宁夏文化馆参加决赛作品银川市文化艺术馆电话通知作者按时间报送装裱原作,如有联系不上或未按时交原作的按放弃参赛处理。
2.《2025年第十一届“迎新春”全区群众书法绘画摄影大赛优秀作品展》,获奖作品入展并颁发获奖证书、获奖作品收录《2025年第十一届“迎新春”全区群众书法绘画摄影大赛优秀作品集》,入展作者均可获赠一册,展览举办时间另行通知。
3.《2025年第十一届“迎新春”全区群众书法绘画摄影大赛优秀作品展》展览(巡展)结束后,银川市参赛作品、奖证、优秀作品集参赛者到银川市文化艺术馆自行领取,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联系方式
联系人:辛玲 杨烁
联系电话:
0951—8765705 18895092603
收稿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凤悦巷银川市文化艺术馆3楼306室。
复审:韦华
终审: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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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shiqyg6026640@126.com
网址:http://www.ycwhysg.com/
地址:宁安大街与宝湖路交汇处东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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