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决定》第八条提到,国家规范完善特殊工种等提前退休政策。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等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以及在高海拔地区工作的职工,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早在上世纪90年代,我国对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就已作出部署。我国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产生于计划经济时期。目前,仍然延用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的《劳动保险条例》以及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以及《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不过,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口学家告诉界面新闻,未来,特殊工种延迟退休也是大势所趋,具体延后的时间根据改革后的法定退休年龄确定,“可以提前退休3至5年,但不能无限往前推。最多是在法定退休年龄提前5年退休,这是一个基本要求。”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满足哪些条件?
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中提到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要求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符合男年满55周岁,女干部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所从事工种在国家特殊工种目录范围内并达到规定年限,有毒有害满8年以上(含8年)、高温井下满9年以上(含9年)、高空特别繁重满10年以上(含10年)。
截止目前,关于特殊工种申请提前退休都需按照以上要求。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报流程:
很多朋友在工作了几十年,都认为自己一直从事的是特殊工种,特别是那些希望通过特殊工种提前办理退休的朋友,更是对特殊工种抱有的很大的大期待。但是到社保部门办理退休时,才发现自己根本不符合按照特殊工种提前办理退休的条件。
很多朋友也在发私信问,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要什么证明,要如何才能证明自己是特殊工种呢?在各种证明满天飞的时代,唯一特殊工种是不能通过证明来证明的,也是无法证明的。
所谓的特殊工种,主要是指长期从事有毒有害、井下作业或是高空作业等繁重体力劳动的岗位,所谓特殊是岗位特殊、行业特殊、工种特殊,操作过程特殊,认证等过程特殊,很多特殊工种工作岗位,都要求有相应的特种操作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操作证等。
特种操作证,职业资格操作证等,只是你可以从事这份工作,从事这个岗位的证书,这和是否属于特殊工种工作岗位的认定是没有关系的。特殊工种也是一个历史问题,说白了也是计划经济时代特征的具体体现。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法不断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共存,特殊工种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生产设备现代化、智能化的发展而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符合特殊工种提前办理退休的条件包含了这么几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自己所从业的企业是国有企业或是大型集体企业,比如是县级以上集体企业,大型国有企业举办的大集体等,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即使你是从事的特殊工种,是井下或是高空作业的人员,由于企业性质不符合特殊工种认定的主体资格,所以也是无法认定为特殊工种的。
二是特殊工种工作岗位需要人社部门认定。如果你所工作的企业符合特殊工种工作岗位认定,可以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特殊工种工作岗位的认定。只有企业所在的行业属于特殊工种的企业,企业内才有特殊工种岗位,在企业内部特殊工种工作岗位的认定,是由企业内部提出哪些岗位属于特殊工种,哪些岗位不属于特殊工种岗位,确定并公示以后报县级人社和社保部门备案,每年都要报备一次,达到规定的工作年限的,人社部门都会发给特殊工作认定书。
三是经过企业向当地人社部门、社保部门备案的特殊工作岗位的人员,从第一次报备开始,有毒有害工作岗位累计工作年限达到8年,井下作业岗位累计工作年限达到9年,高空作业岗位累计工作年限达到10年的,只要经过了当地人社部门备案达到相应的工作年限,即使今后离职了,或是到了其他的民营企业工作,过去所认定的特殊工作年限都是有效的,同样可以按照特殊工种年限提前办理退休。但很多地方跨省就业特殊工种工作年限在异地不会被承认。
具备了上述三个条件的特殊工作年限的人员,在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男性达到55周岁,女性达到45周岁,按照当地社保部门的要求,提交个人人事档案,就可以享受特殊工种提前办理退休的待遇;如果不符合上述三个条件,或是以前从事的特殊工种没有经过人社部门认定的,即使符合特殊工种的提前办理退休的年龄条件,也是无法按照特殊工种提前办理退休的,单位提供证明也没有用。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必须是国企吗?
私营企业特殊工种,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是可以办理提前退休的,即达到相关的退休标准即可办理退休。
根据《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第二条 国营、公私合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以下简称企业、机关)的工人、职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工人、职员年满六十周岁,连续工龄满五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下同)满二十年的;女工人年满五十周岁、女职员年满五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五年,一般工龄满十五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损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职员,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其连续工龄和一般工龄又符合本条(一)项条件的;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的工人、职员,连续工龄满五年,一般工龄满十五年,身体衰弱丧失劳动能力,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或者医生证明不能继续工作的;
(四)连续工龄满五年,一般工龄满二十五年的工人、职员,身体衰弱丧失劳动能力,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或者医生证明不能继续工作的;
(五)专职从事革命工作满二十年的工作人员,因身体衰弱不能继续工作而自愿退休的。
综上所述,特殊工种工作岗位的人员,只能通过人社部门认定,个人档案有记载,才能按照特殊工种提前办理退休手续,特殊工种是不能通过证明的方式来证明的。唯一能能明的方式,就是社保部门的认定依据和本人的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