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户阻碍执行职务被行政拘留

政务   2024-11-04 19:44   湖南  

为更好保护生态环境,树立文明燃香新风尚,推动南岳旅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南岳区委、区政府全面推进环保香改革工作,统战部、市场监管局、民宗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联合开展环保香综合整治工作,通过广泛宣传、集中整治、日常规范、长效管理的方式,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个别商家为了一己私利,违规销售非环保香并阻碍执法,终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10月31日下午,联合执法队接游客举报:耕耘路某商铺非法兜售环保香。执法队员随即前往该商铺调查并对其行为教育劝导,该商家老板罗某、旷某却面对劝导置若罔闻,现场态度蛮横,拒不配合整改。面对该商户的不配合,联合执法队决定暂扣改其非环保香,罗某、旷某二人不满暂扣处罚,在执法队员执法过程中对其辱骂并抢夺执法人员取证手机,致使执法人员一人受轻微伤,严重阻碍了执法人员正常执法。联合执法队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出警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了调查询问,执法队员积极配合调查并提供执法过程全程录像。公安机关根据调查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法对罗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对旷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二)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

(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

(四)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

(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审:刘   震
二审:洪   芬
一审:张选华
编辑:刘   欣
来源:肖   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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