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盒马超市奔跑摔晕
母亲“讨说法”砸店
▲事发现场 网传视频截图
盒马回应:
当时有工作人员询问
目前还在协商
11月9日,盒马门店工作人员曾回复媒体称家长表述不属实。该工作人员表示,当时有工作人员询问孩子情况,并询问是否要联系家长或送到医院,孩子自己站起表示没事并离开。
11月10日,记者再次联系该门店,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在和家长协商了,其他情况并不清楚。当日中午,盒马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家长到门店讨说法的情况属实,担心孩子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建议走正常途径协商解决问题。事发之后,盒马门店一直跟进处理此事,但双方未协商达成一致。
那么,小孩在超市或商场等地方摔倒,
商超方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呢?
家长有没有责任?
法院会如何判赔?
在广州,一名家长带着两岁的女儿到儿童乐园游玩滑索项目时,不幸摔伤缝了15针。本案经增城法院审理后,判处游乐场所担责70%,监护人担责30%。
法院解释,从儿童乐园方面看,存在管理松散、疏漏,未在滑索游玩区域内安排专人看守巡查,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且未尽到充分的安全警示义务,经营的游戏设施未达到安全标准。
另一方面,孩子监护人应当知道游玩滑索项目对尚未满3岁的孩子来说具有较大的危险性,但非但未予阻止,仍积极帮助孩子独自游玩该项目,结束后亦未及时将孩子放下致使跌落受伤,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未尽监护职责。
广东深圳,一名9岁女生在舞蹈培训机构下课后奔跑玩耍时不慎摔伤,家长告上法院索赔。最终,深圳宝安区法院审理认定培训机构、孩子各承担50%赔偿责任。
法院指出,培训机构对事发活动场所具有他人不可比拟的控制能力,最可能预见潜在发生的危险和损害,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害发生,应对参加培训的学员,在进入机构至学习结束离开期间,尽到足够的教育和管理职责,但机构老师对于学员在课后休息期间奔跑玩耍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在管理方面存在疏忽,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同时,学员在事发时已年满9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在下课期间因自身原因摔倒,对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亦应承担相应责任。
提醒:
家长一定要做足安全教育及做好监护
带娃时,
家长一定要注意以下细节!
审核编辑:贺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