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去世,将遗产留给第三者和私生女,法院这样判→

民生   2024-11-27 10:07   上海  

近日,

一场遗产继承官司

在广东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


富商朱某去世后,

留下遗嘱将遗产留给

婚外情对象黄某和非婚生女儿

法院认定,

遗嘱中非婚生女的部分有效

但赠予黄某的部分因有违公序良俗无效

该部分由婚生女和非婚生女进行法定遗产继承



最终法院判定,

非婚生女朱某博继承遗嘱中的50%

另一部分的六成,即总遗产的80%,

婚生女儿朱某蕙继承20%


因朱某妻子去世后,

朱某与婚生女就妻子的遗产诉讼中,

法院判决朱某蕙可以继承761万余元,

因此朱某的总遗产为名下资产去掉这部分资产。


▲一审判决书中对遗产分配的判定


律师认为,

该案与2001年的“公序良俗第一案”十分相似

认定遗嘱中

赠予婚外情对象的部分无效合法合理

法律规定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享有平等权利,

非婚生子女也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婚生女朱某蕙则认为,

自己母亲先于父亲去世,

且患有精神疾病,

无法订立遗嘱,

父亲的遗产中有部分继承自母亲


这个判决结果

让自己母亲的财产大部分

流向伤害她的第三者及其子女,

自己无法接受。


其代理律师表示,

将向高院申请再审。


对此,
有不少网友认为,
富商的遗嘱有些离谱了

Super_ChengDu:婚生女儿应该很生气吧,有点离谱,但是真是现实比小说还残酷。
他自己12345:婚生女至少分一半吧?怎么拿的比非婚生还少。
欢晓欢欢:虽然违背道德,但是她赢不了,白纸黑字只要遗嘱在这陌生人一样能继承。
但也有人认为,
其中可能有什么隐情。

竹子趣闻:不可思议……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希望我们都能认清,过好自己的生活。
无辜烦:可能有什么隐情吧,毕竟手写遗嘱还挺正式的。


来源:新闻晨报、红星新闻、网友评论等

审核编辑:贺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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