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马纪语 ‖ 清风传粽香 廉洁过端午

文摘   2024-06-07 16:57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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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传粽香 廉洁过端午






每年端午节,大家都会纪念我国爱国主义诗人屈原。屈原身上所表现出的爱国、勤政、为民、廉洁的品质,正是端午节文化的内涵寓意。

值此仲夏之交、粽叶飘香之际,提醒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洁自律弦,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抵制“四风”问题,弘扬新风正气,营造崇尚廉洁的节日氛围。




屈  原


 

屈原(约公元前340年—公元前278年),芈姓,屈氏,名平,字原,出生于楚国丹阳秭归(今湖北宜昌),战国时期楚国诗人、政治家。






在大部分人的印象中,屈原是一位忠君爱国的诗人,其实,屈原也是我国历史上提出“廉洁”概念的第一人,是最早的廉洁倡导者和实践者。




《楚 辞》


“廉洁”一词最早出现于《楚辞》:

①朕幼清以廉洁兮,身服义而未沫。——《楚辞·招魂》

释义:我年幼时秉赋清廉的德行,献身于道义而不稍微减轻。

②宁廉洁正直以自清乎?——《楚辞·卜居》

释义:廉洁正直使自己保持清白。



屈原的清廉思想摘录:

③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楚辞·渔父》

释义:天下都是浑浊不堪只有我清澈透明(不同流合污),世人都迷醉了唯独我清醒。

④伏清白以死直兮,固前圣之所厚。——《离骚》

释义:保持清白节操,为正直的信仰而死,这正是被古代圣贤所看重称赞的!

⑤何昔日之芳草兮,今直为此萧艾也?岂其有他故兮?莫好修之害也。——《离骚》

释义:为什么从前的这些香花芳草,今天全都成了荒蒿野艾。难道有什么别的缘故?只怪他们不洁身自好啊。

⑥闭心自慎,终不失过兮。——《九章·橘颂》

释义:克制私欲,保持谨慎,不犯过错。


我国自古以来就有重廉、崇廉、促廉的良好传统。我们在欢度传统佳节,缅怀伟大诗人时,也要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赞颂屈原爱国爱民、清正廉洁的高尚品格。新时代党员干部,应时刻将“廉洁”二字深刻心间,做端午廉洁文化的传承者,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永葆政治本色。



廉洁过节提醒

01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摊派相关费用。



廉洁提醒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规定向管理服务对象收取、摊派财物的,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开除。

02

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节礼。


廉洁提醒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规定公款消费的,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03

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廉洁提醒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规定设定、发放薪酬或者津贴、补贴、奖金的,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04

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礼券、红包、有价证券等节礼。



廉洁提醒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05

严禁在商务活动、公务接待、外事活动等活动中,违规高消费和娱乐。



廉洁提醒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的;(二)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的;(三)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的。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规定,在公务接待、公务交通、会议活动、办公用房以及其他工作生活保障等方面超标准、超范围的,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06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娱乐、健身等。



廉洁提醒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规定公款消费的,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07

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廉洁提醒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08

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廉洁提醒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向公职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赠送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或者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信息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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