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12月31日晚,薛阁派出所民警在桃花源小区某商铺附近巡逻时,发现市民张某的私家车后备箱装有烟花爆竹。民警遂进行盘问,经了解,当事人从外省购得烟花,并打算在亳州市区燃放。目前警方依法对涉案烟花爆竹予以收缴,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12月31日晚,薛阁派出所民警在凤尾沟附近巡逻时,发现王某、高某购买“加特林”烟花,准备在“跨年夜”燃放,民警当场制止该行为,目前警方依法对涉案烟花爆竹予以收缴,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再次提醒
在禁燃禁放区域内
燃放烟花爆竹
是违法行为
不要逞一时之快
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大美谯城客户端综合
文图:张 鹏 孙志勇
编辑:张 璐
审核:孙明亮
监制:伊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