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2周岁
不能骑行自行车
未满16周岁
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
但是!
有的家长并不重视
有的孩子无视交规
都将安全抛之脑后
日前
在宿州市经开区
鞋城二路某路口
蔡某(15岁)驾驶两轮电动车
在黄灯亮起时
并未停车等待
而是直接加速通过
当行驶至路口中间
发现右侧道路
疾速驶来的轿车时
下意识地采取向左避让
但为时已晚
轿车径直将电动车撞翻
并推行数米远
碰撞瞬间
蔡某上半身撞向轿车引擎盖
反弹后摔落在地
因其未佩戴安全头盔
加重了事故伤害程度
经调查认定
蔡某未满16周岁
骑行电动车
且未按照交通信号灯
指示通行
负事故主要责任
轿车通过路口时
未提前减速观察
负事故次要责任
完整视频看这里
未成年人骑行事故屡见不鲜
每一起事故
都在给我们敲响警钟
我们必须重视
以前车之鉴,解将来之危
1.未成年人的应急能力较差,电动自行车的速度相比自行车快很多,如果遇到紧急情况,会出现无法应对的危险。
2.未成年人操作电动自行车的熟练程度比较低,且青少年易冲动,若驾驶电动车在路上进行“竞赛”,不仅危害未成年人自身安全,对他人也有着不小的安全隐患。
未成年载同学在路口未观察减速,撞到正在横过斑马线的两名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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