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全省高校、高职、中职等相关院校教师技能提升,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特面向全省相关教师开展铣工(数控铣方向)技师、高级技师培训与认定。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总工会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辽宁省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开展辽宁省“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技能报国”行动的通知》(辽人社函〔2024〕36号)提出全面促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融合发展,积极鼓励中高等院校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实现职业贯通发展。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的通知》(教师厅〔2022〕2号),持有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已成为“双师型”教师认定的重要标准之一。
一、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
依据《铣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的工作要求、权重指标等制定培训课程、习题与考题,开展理论、技能、综合测评等考前培训,组织模拟认定,参加正式认定。
二、申报条件
依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在全省统一执行《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辽人社函〔2024〕101号)的要求。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 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注:依据《铣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相关职业指数控技术专业、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智能制造装备技术专业等机械类相关专业。
三、时间、地点
本次培训和认定活动将在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实施,正式认定时间依据人社厅相关工作要求做适当调整,开班计划如下。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
2.培训时间: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2月6日
3.认定时间:2024年12月7日
注:有关培训具体信息另行通知。
四、合格证书及证书样板
本次技师、高级技师统一考评成绩合格者,可获得对应职业、级别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网址:http://jndj.osta.org.cn/。
五、报名及缴费
收费标准:二级2500元/人、一级3000元/人,含理论考核、技能考核、综合评审(论文+书面答辩)与培训费(刀具,材料)。线下培训及认定食宿自理。
缴费方式:请将培训费汇入以下账户,并备注:姓名+铣工(数控铣床)。
账户名: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行:中国银行福春街支行
银行账号:306456305913
六、报名及注意事项
1.请及时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2.报名成功后,须按照要求完成培训任务,并参加认定。
3.本期培训班由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收取费用并开具发票。
七、联系方式
01
孙老师
电话:13842565050
微信:lnjdgucheng
02
刘老师
电话:0415-3853905、13842536100
微信:hahale286137550
来源 | 培训学院
排版 | 陈韦锟
编辑 | 小电哥
审核 | 苏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