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第四届渭南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华山景区管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经研究,市政府决定聘任下列人员为第四届渭南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魏重光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主任:范晓鹏 市政府副秘书长
种逢康 市司法局局长
贺军杰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黄 荣 市工商联副主席
委 员:刘云仓 市司法局副局长
赵继锋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三庭庭长
刘 洋 渭南金融监管分局副局长
霍蔚莉 渭南市食品药品和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副主任
雷海波 市司法局政府法律事务科科长
丁 琳 市产投集团产业金融服务管理中心总经理、
恒盛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市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丽美 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
吴 伟 市律师协会会长、陕西渭临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 静 陕西西岳律师事务所主任
秘书长:由市司法局局长种逢康兼任
第四届渭南仲裁委员会下设秘书处,为其办事机构,负责仲裁委员会的业务和日常事务管理工作,接受委员会领导、管理和监督,定期向委员会报告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副秘书长职务。
在本届任期内,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如有行政职务变动,由行政职务相应人员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渭南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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