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周 | 弘扬宪法精神·巾帼在行动

文摘   2024-12-03 23:38   新疆  

       巾帼在行动

 
 
 
 
 

弘扬宪法精神










12月4日
是我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
12月1日至12月7日
第七个“宪法宣传周”

“以前,我总认为遭受家暴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没有脸面给外人说,更不知道报警求助,现在我知道了遭受家庭暴力该怎么维权了”……12月3日下午,面对博乐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谢玲普法宣讲时,曾饱受过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同志大胆说出心里话。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博乐市妇女联合会、人民检察院、顾里木图街道妇联联合开展“弘扬宪法精神·巾帼在行动”宣讲活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普法宣讲深入社区,为广大居民尤其是女性群体送上一份法律关怀与保障,辖区的50余名居民参与了此次宣讲。







宣讲中,博乐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谢玲结合实际案例分析,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向社区居民详细解读了《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条款。从家庭暴力的定义、类型,到遭遇家暴时的求救途径、证据收集,再到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方面,为居民们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讲解。

在互动环节,居民们纷纷就自己关心的问题提问,现场气氛热烈。一位女士说:“以前觉得家暴是家务事,现在才知道法律有这么明确的规定,以后遇到问题知道该怎么保护自己了”。

博乐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张娜表示:此次“宪法宣传周”普法宣讲进社区活动,有效地将宪法精神与反家庭暴力法传播到社区的每一个角落,让更多女性了解到自己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鼓励她们勇敢地对家庭暴力说“不”。接下来,市妇联将继续弘扬宪法精神,以实际行动为妇女权益保障事业贡献力量,为构建和谐、法治、无暴力的家庭环境奠定坚实的基础,让法治之光温暖每一个家庭。



【END】

信息来源 / 博乐市妇联

编 辑 / 姜浩东

监 稿 / 张 婷

审 稿 / 张 娜

投稿邮箱 / boleshifulian@163.com


博乐靓丽女声
博乐市妇联,传播女性声音,展示巾帼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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