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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构建严密的“校园餐”安全防护网,全方位强化“校园餐”监督管理效能,鹰潭市市场监管局、鹰潭市教育局、鹰潭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校园餐”内部举报人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针对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最高可达10万元。
《办法》所称“内部举报人”是指学校(幼儿园)在校学生及其家长、食堂雇佣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及从业人员。以及一年内与学校食堂解除劳动合同、与学校食堂存在业务联系和学校食堂临时聘用的人员。
对于举报范围
《办法》指出,学校食堂在场所和布局、设备与设施、原料采购与管理、加工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供餐要求、配送要求、清洁消毒、废弃物管理、有害生物防治、人员健康与卫生、培训、食品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或隐患,内部举报人可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接收举报的互联网、电话、传真、邮寄地址、窗口等渠道,向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办法》将举报奖励分为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和一般违法行为奖励。
重大违法行为 指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撤销)许可证件等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以及自然人作为违法主体行政处罚1万元(含1万元)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违法主体行政处罚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较大数额罚没款。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不低于1000元,最高奖励10万元。
一般违法行为 指举报事项经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未达到重大违法行为标准,给予较大数额以下罚没款处罚的违法行为。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不低于200元,最高奖励10000元。
欢迎大家积极参与“校园餐”食品安全监督举报,共同守护校园食品安全!
举报热线:12315
各地举报电话:
贵溪市:0701-7187977
余江区:0701-5881337
月湖区:0701-7072815
龙虎山区:0701-6656315
高新区:0701-7112360
信江新区:0701-711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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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鹰潭市场监管)
郑重声明:转载《天天鹰潭》文章,请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和原文链接。部分图片、文章、音视频来自网络,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
为进一步构建严密的“校园餐”安全防护网,全方位强化“校园餐”监督管理效能,鹰潭市市场监管局、鹰潭市教育局、鹰潭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校园餐”内部举报人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针对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最高可达10万元。
《办法》所称“内部举报人”是指学校(幼儿园)在校学生及其家长、食堂雇佣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及从业人员。以及一年内与学校食堂解除劳动合同、与学校食堂存在业务联系和学校食堂临时聘用的人员。
《办法》指出,学校食堂在场所和布局、设备与设施、原料采购与管理、加工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供餐要求、配送要求、清洁消毒、废弃物管理、有害生物防治、人员健康与卫生、培训、食品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或隐患,内部举报人可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接收举报的互联网、电话、传真、邮寄地址、窗口等渠道,向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办法》将举报奖励分为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和一般违法行为奖励。
指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撤销)许可证件等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以及自然人作为违法主体行政处罚1万元(含1万元)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违法主体行政处罚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较大数额罚没款。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不低于1000元,最高奖励10万元。
指举报事项经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未达到重大违法行为标准,给予较大数额以下罚没款处罚的违法行为。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不低于200元,最高奖励10000元。
欢迎大家积极参与“校园餐”食品安全监督举报,共同守护校园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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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市:0701-7187977
余江区:0701-5881337
月湖区:0701-7072815
龙虎山区:0701-6656315
高新区:0701-7112360
信江新区:0701-711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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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签|刘小中
编审|许璐
编辑 | 兰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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