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区中小学师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文摘   2024-11-01 21:42   甘肃  


倡议
致全区中小学师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全区中小学师生及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


冬春季节由于气候干燥、大风天气多发,在林区草原及周边野炊、玩火等动火行为极易引发火灾、酿成大祸。森林草原火灾不仅危及我们的生命财产和生态资源安全,而且肇事行为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加强防火教育、普及法律知识,是保护未成年人远离火患的有效途径,也是家长、学校和社会的应尽义务。春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上坟祭祀等用火行为增多,森林草原防火形势严峻,在此,我们致全区中小学师生及家长朋友们一份公开信,提出以下倡议:

01


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为草原防火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为森林防火期,各位师生及家长朋友们要带头遵守《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和《兰州市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02


近几年我市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其中几起就是因为未成年人野外玩火引发。各中小学要在森林草原防火期,教育引导学生不要在林区草原周边野外玩火、燃放烟花爆竹等,使其认清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提高森林草原防火意识。


03


时至今日,焚香烧纸的祭祀方式越来越凸显出封建迷信、污染环境等种种弊端。在倡导精神文明的今天,我们理应采取献上一束鲜花、栽下一棵翠柏、种下一片青草、留下一段“网言”的文明方式来祭祀追思先人。在发扬文明的同时,也消除了林区火灾隐患,为保护森林资源做出贡献。


04


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同时也要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共同宣传倡导文明祭祀方式,不要在林区山边烧秸秆、烧荒草、燃放烟花爆竹,不要在林区草原吸烟,上坟烧纸和生火堆取暖等,起到宣传员的作用。


05


根据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因上坟烧纸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06


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相关部门严禁组织未成年人参与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等抢险救灾工作,老师及家长要监督好中小学生不得进入火场,以免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07


森林草原防火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如果发现他人在林区草原用火,要及时教育和制止;如制止不了,要及时向政府等相关部门报告,发观森林草原火情,要立即打森林草原火警电话“12119”。


森林草原是保护生态资源平衡和保障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物质基础,我们真诚地呼吁大家,爱护森林草原,珍爱美好家园。


谢谢你们的合作!


城关区教育局
城关区南北两山环境绿化工程指挥部


编辑:章皓然

审核:陈述

来源:兰州城关微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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