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过暑假,安全不放假,近期各省中小学生进入暑假模式,而暑假正是学生交通事故高发时段,由于少年儿童危险认知及自我保护能力不强
,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熟悉交通法律法规,青少年学生违法驾驶电动车、摩托车多人出行,违法超员,骑乘人员不戴头盔,发生事故最严重可导致一车骑乘人员全部死亡,先看看下面两起案例▼
事故案例一:2024年1月4日凌晨,17岁少年违法驾驶摩托车酒驾搭载2名学生撞上停放在路边的重型箱式货车尾部,事故造成摩托车上3人全部死亡,一场事故,几个破碎的家庭,令人痛心!
两起事故均有几个共同特点:无证驾驶、违法载人、骑乘人员不戴头盔
为何未成年人驾车易发重大事故?
驾驶摩托车须年满18周岁且要取得对应车型的驾驶证,驾驶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中小学生均系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就是无证驾驶;未成年人身心发育还不够健全、对事物的认知以及对事态的判断还不够完善,遇到危险时难以正确采取措施易发事故,如果酒后驾驶加大事故风险;学生骑摩托车、电动车喜欢与同学结伴出行,人数太多只有一辆车不好意思拒绝搭载请求,违法载人(一车搭载多人)造成车辆稳定性变差,车身总质量增大制动距离更长,遇到紧急情况难以刹住,骑乘人员均不戴安全头盔,超员同时发生碰撞加大损害后果,一旦与重型车辆碰撞可导致车上骑乘人员全部死亡。
未成年人违法驾驶摩托车发生事故存在过错行为须承担责任的,未成年人基本无经济来源,监护人(父母)连带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暑假模式开启,小编作出安全提示:假期学生安全不放假,学生交通安全不容忽视,作为家长要对自己的孩子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谨记未满18周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不得驾驶,未满16周岁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教育自己的孩子不要乘坐未成年人驾驶的摩托车、电动车,为预防孩子偷骑,平时要保管好车辆钥匙。
◆来源:事故剖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