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交通运输局关于陈某新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民生   2024-11-05 22:49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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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原标题:

远安县交通运输局关于陈某新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案件名称陈*新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远交执法罚〔2024〕7022号
执法对象陈*新
违法事实未取得道路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行政处罚内容责令停止经营,罚款100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11月1日
行政执法主体远安县交通运输局

来源:远安县人民政府网

编辑:小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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