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雅县全体干部职工:
为进一步加强医保卡使用管理,规范医保基金使用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结合察雅县医保基金管理实际情况,现就严禁察雅县干部职工使用医保卡消费生活用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医保卡是参保人员用于就医、购药等医疗消费的专用支付工具,仅限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严禁干部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使用医保卡购买生活用品(如食品、日用品、化妆品、保健品等)以及其他与医疗无关的商品和服务。
察雅县人社局将加强对干部职工医保卡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刷卡记录进行抽查核实。如发现干部职工存在使用医保卡消费生活用品等违规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对于首次发现使用医保卡消费生活用品的干部职工,人社局将会同县纪委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退回违规消费的金额。对多次违规或情节严重的干部职工,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
同时鼓励干部职工对违规使用医保卡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对举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举报电话:0895-4603211
察雅县人社局
2024年10月29日
来源|县人社局
编辑|谢凯
审核|张永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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