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安置核对公告
为顺利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安置房分房工作,将对城市有机更新安置房涉及项目区块范围内的安置户进行回迁安置信息核对,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范围:
涉及富阳区郁达夫纪念馆扩建项目、富阳区富春80—1号地块(盛大路区块)有机更新项目、富春一幼新建工程项目、富春三小改扩建工程项目、富春街道D级危房项目(国有土地上、集体土地上)、东洲街道富春江村宅基地使用权收回项目等区块范围内的安置户。
二、核对时间:
2024年12月9日至12月18日(每日8:30—11:30、13:30—17:00)
三、核对地点:
城市有机更新安置房分房指挥部(富阳区富春街道巨利路28号旁巨利征迁指挥部内)
四、需携带的证件:
1.住宅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等原件;
2.住宅房屋腾空证明;
3.被搬迁人(共有权人)身份证原件;
4.被搬迁人(共有权人)委托他人来办理的除上述所需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等;
5.被搬迁人已故的,户内成员或遗产的合法继承人提供被搬迁人死亡证明、合法有效的继承凭证等资料。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富春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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