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果洛州“乐购全城 焕新家电 助商悦民”家电促消费活动参与主体的公告

文摘   2024-10-08 11:56   青海  

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要求,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加力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函〔2024〕72号)精神,为全力做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开展,拟组织开展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果洛州“乐购全城 焕新家电 助商悦民”促消费活动,现面向全州范围公开征集果洛州2024年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参与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及条件

1、在果洛州有实体零售门店且能向消费者开具销售统一发票的法人企业。

2、纳入青海省家电以旧焕新活动企业目录;

3、销售补贴范围内的家电产品:国补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省补壁挂锅炉、洗碗机、智能门锁、扫地机器人、空气净化器、电饭煲、微波炉、电磁炉、净水机9类产品,商品达到达到二级及以上能效水效。

二、申报材料
 (一)活动参与企业申请表(附件1)。
 (二)活动参与企业承诺书(附件2)。
 (三)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四)“信用中国(青海)”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在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打印)。
三、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根据自愿报名原则,申报企业按照申报材料要求向当地县发改和工信商务局提交相关资料,用A4纸装订成册,所附材料应逐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一并提交)。本次征集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1015日;逾期未报的、符合条件的意向企业,可在期后截止日再次发起申报;期后截至2024年1210日,每月10日均可各申报一次(已申报的不用重复申报)。
   (二)企业确定。当地县发改和工信商务局按照“布局合理、风险可控”原则,对企业报送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进行审核,并对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若公示期间无异议,列入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活动参与企业名单,并报送州工信商务局。参与企业有效期与家电与以旧换新政策实施周期保持一致。
四、相关要求
  (一)参与企业要向商务部门出具承诺书,做到诚信、规范经营,不搞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不得通过虚开发票、明买暗退、合谋套补等手段骗取财政补贴;不得增设享受补贴政策的附加条件;保留全流程交易数据、材料,主动接受审计、巡查监督。对参与商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不遵守活动规则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商家参与此次以旧换新补贴发放及我州其他相关促消费活动资格,追回违规发放的补贴资金,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消费者享受财政补贴的订单如发生退货退款或撤销交易,须由商家在核销终端取消此笔交易,参与企业须在退货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补贴资金退回。
 (三)参与企业涉及此次促消费活动的消费交易必须开具销售统一发票,如未开具发票,经查实,即取消活动参与资格并向企业追索相关补贴资金;活动启动前,参与企业无法按照要求与服务机构完成对接的取消活动参与资格。
 (四)活动期间,参与企业销售商品的价格不高于前一个月同一商品的月平均价;如发现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侵吞补贴资金或强制捆绑、搭售等不合规行为,
将立即取消活动参与资格。

          咨询电话:18097153186

          报名地址:班玛县发展和改革局


附件一

申请表



附件二

承诺书



来源:班玛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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