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房东被抓,物业被罚,他们违法原因都是……

政务   2024-09-25 15:27   湖南  



房子出租

房东就能坐着收租?

物业管理

立个警示牌就能万事大吉?

显然不是


房东被拘10日


近日,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

一出租屋发生火灾

造成4辆电动自行车被烧

过火面积约20平方米

直接财产损失约8839元

该起火灾由

停放于一层后厅处的电动自行车

电气线路故障引起



消防员调查发现

该出租屋房东

未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将电动自行车

充电区域设置在后厅

且充电区与通道等

未设置有效防火分隔



9月18日

公安机关根据相关法律

给予房东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物业被罚


近日,泉州市泉港区

消防员依法

对一高层住宅小区进行检查时

发现该小区的

消防车登高面被占用

部分居民的电动自行车

停放在登高面上

存在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

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

被罚款人民币500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条 个人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四条 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小微提示


房东是出租屋

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物业是消防安全服务提供者

两者都有责任和义务保障好

房屋和住宅区的消防安全

小编提醒各位房东和物业人员

要熟知相关规定与法律

重视消防安全

切勿心存侥幸

一旦发生事故

后悔晚矣


源:中国普法、中国消防、福建消防、福州消防、泉州消防

编校:张谧安

复审:姜喆

终审:杨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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