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5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三巡回检察组在湖南省娄底监狱召开交叉巡回检察反馈会。会议由巡回检察组联络督导员乐冰玉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李艳红,湖南省监狱管理局狱政处处长熊璞,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三巡回检察组组长、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云龙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晓军,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三巡回检察组副组长、云龙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范琳、娄底市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朱纪文、湖南省娄底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向前等。
会上,范琳宣读了《巡回检察反馈意见书》。李艳红代表省检察院第三巡回检察组向娄底市人民检察院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向前和朱纪文分别代表湖南省娄底监狱、娄底市人民检察院作了表态发言。
黄晓军就巡回检察整改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坚持监狱政治机关本色,切实把讲政治落实到对监狱交叉巡回检察整改全过程。二是坚持标本兼治,紧抓薄弱环节,强化举措,固化责任,狠抓整改见实见效。三是坚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监狱民警队伍,全面落实监管安全,提升监管能力水平。
熊璞要求娄底监狱对本次交叉巡回检察指出的问题,要做到“四全整改”,即全面覆盖、全面复盘、全要素整改、全流程整改,不断提高监狱执法水平。问题整改明确“四个责任”,落实好直接责任、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确保问题整改责任到人到事。
李艳红要求,一是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扛牢整改责任,娄底监狱和娄底市人民检察院要以巡回检察指出的问题为导向,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扛牢整改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增强整改的责任心、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要以高度的法治自觉落实整改要求,对巡回检察指出影响监管安全、公正执法、损害监狱形象的问题,要敢于动真碰硬,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在责任上细化、力量上协同、信息上共享,力求高质效整改。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加强溯源治理,降低监管风险,促进公正执法。三是要以高度的行动自觉取得整改实效,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紧密结合起来,派驻检察要主动适应“派驻+巡回+科技”的新模式,不断强化实时动态监督,突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重要执法环节的监督。注重对巡回检察成果的转化运用,加强检监协作,以巡回促规范,以规范保平安,以安全促发展,推动刑罚执行和检察监督工作不断迈向新台阶。
巡回检察组部分成员、娄底市检察院刑事执行部门检察干警、娄底监狱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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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株洲刑事执行检察
编辑|蒋鹏
一审|宋文浩
二审|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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