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条例首次对全市各有关部门提出明确的献血宣传要求,如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献血的社会公益性宣传,各类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献血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等。 与此同时,该条例为无偿献血者提供了更具地方特色的关怀和激励措施,明确本市大中专院校可以将学生献血或者参加献血社会实践活动纳入有关考核加分,在本市献血的大中专院校学生自献血之日起六个月内,可以凭相关证件免费游览本市各级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景区、风景名胜区等场所。
针对献血量达到一定标准的市民,该条例制定了一系列颇具吸引力的优待政策,如:在本市范围内献血量八千毫升以上的献血者,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需要用血的,按照前款规定等量免费使用血液。
该条例的实施,将促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无偿献血,进一步推动和保障我市无偿献血事业顺利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来源:连云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