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紧!玉林又一批人士被公告曝光......

乐活   2024-10-27 22:59   广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2)桂0902执831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伟红与被执行人田广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被执行人田广生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益,提高执行效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田广生,男,1982年出生,汉族,住广西玉林市福绵区沙田镇南流村横岭肚15号,公民身份号码:4525011982******17。
(田广生)
执行标的:货款135799元。
悬赏金额:凡向法院提供该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经法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0%给予奖励(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举报线索)。
悬赏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被执行人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电话:0775-2650868
地址: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玉林市玉州区清宁路358号)





(2022)桂0902执5261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庞露与被执行人李浩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被执行人李浩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益,提高执行效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浩源,男,1986年出生,汉族,住广西玉林市玉州区大乾街34号,公民身份号码:4525011986******12。
(李浩源)
执行标的:购房款629785元及相应利息。
悬赏金额:凡向法院提供该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经法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0%给予奖励(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举报线索)。
悬赏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被执行人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电话:0775-2650868
地址: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玉林市玉州区清宁路358号)




        (2022)桂0902执4233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罗承全与被执行人卢汉其、梁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被执行人卢汉其、梁妮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益,提高执行效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卢汉其,男,1973年出生,汉族,住玉州区仁厚镇大卢村上卢108号,公民身份号码:4525011973******91。
被执行人:梁妮,女,1977年出生,汉族,住玉州区仁厚镇大卢村上卢108号,公民身份号码:4525011977******24。


(卢汉其)


(梁妮)
执行标的:
一、货款137789元及逾期付款损失;
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悬赏金额:凡向法院提供该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经法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20%给予奖励(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举报线索)。


悬赏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被执行人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电话:0775-2650868
地址: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玉林市玉州区清宁路358号)




(2021)桂0902执4250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林伟铭与被执行人刘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益,提高执行效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刘静,男,1985年出生,汉族,住址:玉林市玉州区南江街道七一村上垌心53号,公民身份号码:4525011985******99
 
(刘静)
执行标的:借款本金50000元及相应利息。
悬赏金额:凡向法院提供该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经法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照执行回款实际到位金额的10%支付悬赏金(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举报线索)。
悬赏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被执行人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电话:0775-2650852
地址: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玉林市玉州区清宁路358号)




(2023)桂0902执177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林伟铭与被执行人赵良霜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益,提高执行效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赵良霜,女,1998年出生,汉族,住广西玉林市玉州区茂林镇金谷社区大路,公民身份号码:4509021998******23。
(赵良霜)
执行标的:赔偿款105815元及相应利息。
悬赏金额:凡向法院提供该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经法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照执行回款实际到位金额的10%支付悬赏金(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举报线索)。
悬赏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被执行人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电话:0775-2650852
地址: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玉林市玉州区清宁路358号)
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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