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都强调了“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原则,体现了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反腐肃贪态度,要求党员干部必须以身作则反对“四风”,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坚决抵制潜规则,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决不能把商品交换那一套搬到党内政治生活和工作中来;要求各级党组织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以抓常、抓细、抓长的精神来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对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坚决、不扎实,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案件放任不管,造成恶劣影响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将会予以问责。
(来源《学习时报》)
具体来说,个别党员干部在社交圈,耍特权、逞威风,称兄道弟,搞江湖习气;在生活圈,大操大办婚丧寿宴以借机敛财,或默许纵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接受贿赂等;在朋友圈,搞“傍大款”与“攀高枝”的官商勾结,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邀约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事实证明,个别党员干部这些“八小时以外”的言行,已经严重违纪违法。
(来源 | 中央纪委网站)
为推进日常监督抓早抓小、抓实抓细,从严规范和约束领导干部在工作时间以外(简称“八小时以外”)的行为活动,切实加强和改进公司各级领导干部的作风,督促广大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作示范、立标杆,推动公司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规定,就加强“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中国绿发纪委制定《关于加强“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实施办法》。
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
坚持突出重点、精准监督。紧盯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开展监督。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高标准、严要求,抓早抓小、依规依纪依法。
加强对“社交圈”的监督
是否在微信朋友圈、微博、抖音、小红书等网络媒体以及其他场合发表不当言论,有无编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恶搞国家历史英雄人物,歪曲党史、国史、军史,公开发表有消极思想或负面影响的不当言论的情况;
是否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是否拉帮结派,借联谊会、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活动搞“小圈子”,在单位内部拉山头、划圈子、搞团伙,谋取小团体和个人利益;
是否注重自身公众形象,注意个人言行,有无在公共场合或群众面前发生有损领导干部形象的行为。
加强对“生活圈”的监督
是否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任职)或者领取报酬隐瞒不报等;
是否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供应商或合作方人员及其他行使职权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馈赠和招待,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应当由其个人负担的费用;
是否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
是否利用职务变动、岗位调动、乔迁新居、子女升学参军等时机大操大办宴席,或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是否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有无组织或参与赌博、传播淫秽物品、嫖娼、吸食毒品等违法活动,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借贷、电信诈骗、传销或变相传销活动等行为;
是否违背家庭基本伦理,有言语上、行动上骚扰他人、插足他人婚姻、搞“婚外情”“婚外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不孝敬、不赡养父母,不抚养子女或家庭暴力等行为;
是否存在失信行为,恶意拖欠贷款、借款,长期欠缴水费、电费、物业费、取暖费等公用事业服务费用;
是否有其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行为。
加强对“休闲圈”的监督
是否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娱乐、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
是否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以及收受物品、礼金等馈赠;
是否违规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消费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
是否利用职务影响,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公司所属酒店、文旅项目、商场享受特殊折扣等;
是否参加其他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高消费活动;
是否因酒驾醉驾、偷窃、殴打等个人不良或违法行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来 源:中国煤炭地质总局第一水文地质队
编 辑:段先俐
审 核:段育斌、王 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