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面上正常销售的同种品牌香烟品类多样,可总有人想“一夜暴富”,自作聪明无证贩卖假烟,低价购入后,再高价卖出,殊不知这种行为已经触“刑”了。
2022年5月,被告人刘某某通过互联网认识了蔡某,因自己缺钱便产生了贩卖假烟的念头。刘某某通过向蔡某支付宝转账的方式购买香烟,对方通过快递运输的方式向其邮寄多种品牌香烟。刘某某收到香烟后,在未取得烟草零售许可证及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将购回的香烟加价出售给府谷县境内的小卖部及乡下赶集的个人。
2022年5月至2023年11月,刘某某累计销售价值101205元的香烟,在其仓库里查获50余条名牌香烟,价值26350元,经府谷县烟草专卖局鉴定,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合计价值127555元。
10月下旬,经府谷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某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来源:西部法制报
来源:府谷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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