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新招1450人!12月15日考试!

文摘   2024-11-22 16:58   黑龙江  


考公考编的威宝儿

一定要关注“民生”主题

今年公考申论的主线

一定是围绕民生展开的

小伙伴们一定要重点关注

大领导指出

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是中国现代化的重大任务

那该如何保障和改善民生呢?


①下沉一线问民需 倾听“民声民意”

民生是衡量干部工作成效的“试金石”

要想做到群众满意 真正的改善民生

需要先倾听民意 充分了解群众的需求

让民声变呼声 让民意变满意

用实打实的诚意把

实事办好 好事办实 难事办妥


②身入心至力行 寻觅“民智民策”

人民群众是城市的建设者

治理的参与者

有着无尽的智慧和力量

广大干部要汇聚群众力量

尊重人民主体地位

激发群众责任感和使命感

积极性和主动性

推动形式决策共谋发展共建

建设共管的良好局面

凝聚全民创建的强大合力


③躬身践履解民忧 助推“民生民惠”

人民城市建得好不好

关键要靠党员干部真抓实干

久久为功

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实落细

让凡事有交代 件件有着落 事事有回音

真正把民生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选调生再出新公告!

①2025年湖南省招录选调生1200名

2025年宁夏招录选调生164名

2025年宁夏面向国内部分

重点高校招录选调生86名


近期多地选调生公告陆续发布中

2个地区还有报名机会!

选调生也是公务员编制

仅面向2025届应届毕业生招录

满足要求的小伙伴一定不能错过


01

湖南省

2025年选调生选拔1200名


图源:湖南人事考试网


重要时间节点


网上报名:

2024年11月21日9:00至11月27日17:30


资格初审:

2024年11月22日9:00至2024年12月4日12:00


笔试时间:

定在2024年12月15日


面试时间:

面试具体时间、

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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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选调生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湖南省2025年选调生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数量及对象

2025年,全省计划选拔选调生1200名(选拔职位计划见附件1)。

选调对象为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优先选调智能制造、电子信息、数字经济、金融、法学、城乡建设、生态环境、财务审计、公共卫生、农林水利、环境保护等专业应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除符合《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民本情怀,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服从组织安排,甘于吃苦奉献,品学兼优。

(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

(三)大学期间担任校、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部长、副部长,校、学院团委书记、副书记和各部部长、副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书记为老师的副书记(排第一),任职达一学年及以上,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底。

(四)大学本科生为2000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96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92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并满服役年限的,相应放宽2岁。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体检要求,注意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

三、工作程序

(一)填写资料

拟报考学生,对照《湖南省2025年选调生选拔报考须知》(见附件2)有关要求,真实、准确填写《湖南省2025年选调生选拔报名推荐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在报考职位栏内只能填报一个职位,报所在高校学院党组织、就业指导部门审核后,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审核。

(二)学校推荐

各高校党委组织部门及学院党组织、就业指导部门应本着对报考学生、用人单位负责的态度,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在审核《报名推荐表》有关信息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出具推荐意见,并签名、盖章。

(三)网上报名

2024年11月21日9:00至11月27日17:30,经学校推荐的报考学生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选调生报名系统

(http://www.hunanpea.com),根据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内容与《报名推荐表》一致),连同学校审核并签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学信网“学籍”页面截图及学生干部、参军入伍等证明材料图片(JPG格式,每张大小不超过2M,图像清晰)按要求分类上传。

(四)资格初审

2024年11月22日9:00至2024年12月4日12:00,对报考学生提交的《报名推荐表》和报名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学生要及时查询网上资格初审情况,系统显示“报考完成”的,即资格初审通过,方可参加笔试。

(五)笔试、面试、量化加分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时间定在2024年12月15日,主考点设在长沙,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南京、杭州、西安、哈尔滨、长春等9个城市各设一个分考点,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见准考证。

考生于2024年12月12日9:00至12月14日17:00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选调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

2.面试

按照选调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统一划线,确定面试入围分数,等于或超过入围分数线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3.量化加分

对参加面试考生在校期间获得的省级(不含校级)及以上奖励荣誉进行量化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量化加分适时在湖南人事考试网公布。

(六)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量化得分的总成绩,按照选调计划1:1.5的比例,全省统一划线,确定考察入围分数,等于或超过入围分数线的考生确定为拟考察对象。

考察采取与拟考察对象面谈、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实地查看有关资料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了解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选调志向、学习成绩、专业素养、社会实践、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按照干部档案审核的有关要求,对考生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七)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体检对象,统一到长沙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可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八)研究确定

综合各方面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名单。

(九)公示

拟选调对象名单在湖南人事考试网上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培训

公示通过的选调对象,参加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

(十一)录用

选调对象持毕业证、学位证等到相关市州委组织部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

有以下情形的,一律取消选调、录用资格,并采取适当方式将考生和有关责任人的相关情况,向学校通报和社会告示:(1)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2)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有问题的;(3)弄虚作假,伪造有关证明和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4)档案造假或存在其他问题的;(5)不服从组织统一分配的;(6)不能在学制和公告规定时限内获得毕业证、学位证的;(7)在面试、考察、体检、培训等环节,不按要求提交有关资料并及时参加的;(8)不按要求报到上岗的;(9)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的情形。

四、培养管理

选调生录用后,一律安排到乡镇(街道)工作,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3年,其中到村任职不少于2年。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的职责,按大学生村官管理。

在乡镇(街道)工作满3年时,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对2025年选拔的选调生进行一次集中考核(考试占70%、考察占30%),根据考核结果选拔150名选调生到省直机关工作、450名选调生到市州直机关工作。同时,县以上党政机关遴选工作人员,拿出一定比例从基层工作3年以上的选调生中遴选。

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规定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博士研究生定二级主任科员,硕士研究生定四级主任科员,本科生定一级科员;表现特别优秀的,可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纳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进行重点培养。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选调生转正定级后,按博士研究生6万元、硕士研究生4万元、本科生3万元的标准,统一发放一次性补助。选调生录用后,在湖南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内原则上不得调到湖南省之外工作。

五、其他

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发现报考学生违反本公告有关规定的,即取消选调资格。

面试、考察、体检、录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其缺额按顺序依次递补。

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本次选调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

本公告由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31-81123373

考务咨询电话:0731-85063791

技术咨询电话:0731-85063794


附件:

1.湖南省2025年选调生选拔职位计划表

2.湖南省2025年选调生选拔报考须知

3.湖南省2025年选调生选拔报名推荐表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2024年11月20日


02

2025年宁夏

招录选调生164名




重要时间节点


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2024年11月18日9:00至11月25日18:00


笔试时间:

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时间:

面试在银川市设置考点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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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区党政干部队伍源头建设,选拔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后备人才,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宁夏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国内部分高校2025年应届优秀毕业生招录一批选调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范围及名额

(一)招录范围

1.北京大学等54所国内部分高校;

2.北京交通大学等90所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相关专业;

3.中国政法大学等5所高校法学类专业;

4.宁夏大学等4所区内高校。

面向上述高校及相关专业2025年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招录(具体招录高校见附件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原民办院校、原独立学院、对口本科(高职本科)的毕业生(含高等教育所有阶段)及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二)招录名额。计划招录164名。具体招录职位和名额见《2025年宁夏招录选调生职位表》(附件2,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录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31日至2007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可顺延;

3.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5.在校期间能顺利完成各学科学习任务,学习成绩优良,如期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本科就读院校须为第二批次录取及以上;

7.道德品行好,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报考者取得应届学历学位须符合报考职位要求,所学专业认定以应届学历毕业证书为准;

10.具备招录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校院系团委书记、副书记、部长、副部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且任职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以聘书或任职文件为准);

(3)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院(系)及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党、团干部,优秀党、团员等称号或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北方民族大学、宁夏师范大学4所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具备上述四个条件之一。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已被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

9.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存在问题的;

10.在校或者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以及因学业成绩影响延长学制毕业的;

11.现役军人;

12.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13.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本次招录中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之前毕业并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法院系统法官助理,检察院系统检察官助理、侦查辅助人员,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职位,须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且取得报考职位适用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在本次招录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前,参加2024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报考职位要求证书级别相应合格分数线。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

三、招录程序

(一)组织推荐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和《职位表》后,如实、准确填写《2025年宁夏招录选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院系党组织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党组织印章送交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会同院系党组织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印章。经审核盖章的《报名登记表》请考生妥善保管,在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通过组织推荐后,可于2024年11月18日9:00至11月25日18:00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com)提交报考申请,上传经学校推荐、审核盖章的《报名登记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照片或扫描件进行报名。

资格初审工作根据报考者所报职位,由招录单位和各地级市党委组织部负责。报考者可于提交报考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在最后1个报名日报名的报考者应在当天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各职位报名情况将在报名阶段每天上午10:00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供报考者参考。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职位。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笔试开考比例(职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一般为5: 1。部分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可降至3:1。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招录名额或取消招录计划。招录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三)考试

本次招录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满分各150分,由宁夏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含《申论》),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查考生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和综合分析能力等。根据笔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选调范围。笔试在北京、上海、武汉、厦门、西安、成都、银川市分别设置考点,考生在报考时可自主选择,同一时间开考。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在线打印,打印时间段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2.面试。面试在银川市设置考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主要测查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信息获取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等。笔试结束后,按各招录职位面试人数与招录名额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录名额为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照2:1的比例确定),因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在同一招录职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部分生源少的职位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根据面试情况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报考者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

笔试、面试成绩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

(四)岗位确定和体检、体能测评

1.岗位确定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在同一职位内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申论》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合并岗位体检人员确定后,由各地级市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在同一招录职位内,结合考试成绩、专业特长和工作需要等统筹进行“二次岗位分配”。因考生放弃“二次岗位分配”造成的空缺名额,在同一职位内,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体检、体能测评

岗位确定后即组织体检,在宁夏区内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宁夏区委组织部承担。体检标准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安系统职位、食品检验监管职位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

报考公安系统职位的体检合格人员还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附件5)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其考试录用资格自行终止,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五)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的内容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宁组发〔2015〕44号)等规定执行,重点了解考生在校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时同步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原件、复印件,或者本院校出具的能够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

因自愿放弃或未通过体检、考察等环节造成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发现不符合招录资格条件或存在影响录用问题的,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2025年宁夏选调生录用对象,下发录用文件。

提倡诚信报考,维护选调工作的严肃性,拟录用人员如放弃选调,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

四、招录政策

(一)选调生正式录用后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选调生工作办法》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和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按照有关要求,新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到基层锻炼2年。其中,区直机关录用的选调生须派驻到对口帮扶的县(市、区)、乡镇(街道)锻炼2年,并至少安排1年时间到村任职;市级及以下机关录用的选调生派驻到村任职2年。派驻期间可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对锻炼期满后留在县(区)工作、表现优秀的选调生,纳入当地优秀年轻干部管理。

(三)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工作。选调到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工作的,经地级市党委组织部批准,可以参加县(市、区)、乡镇(街道)集中性工作,每年不超过3个月;选调到区直机关工作的,所在单位不得提前召回。

(四)选调生职务职级晋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德才表现突出、工作需要的,可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破格提拔使用。

(五)按照管理权限,新录用选调生须与各市、县(区)党委组织部和区直录用单位签订最低服务5年的协议,不签订协议者将不予录用。选调生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制度,录用到乡镇工作的,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对录用到国家和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区)(红寺堡区、同心县、原州区、西吉县、海原县、盐池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的博士、硕士选调生分别给予7万元和3万元一次性安家费。

(六)区直部门(单位)的新录用选调生,其档案由区直部门(单位)管理。地级市及以下机关的新录用选调生,其档案由地级市党委组织部统一审核后,转递到选调生工作单位所在市、县(区)党委组织部管理。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生招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网络学习卡等,均与本次招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二)凡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夏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宁夏区委组织部:0951-6669379 6669312

电子邮箱:zzbgwy2c@163.com

各招录单位联系电话详见《职位表》。

接受政策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

1.2025年宁夏招录选调生高校名单

2.2025年宁夏招录选调生职位表

3.2025年宁夏招录选调生报名登记表

4.2025年宁夏招录选调生职位专业指导目录

5.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中共宁夏区委组织部

  2024年11月11日



03

2025年宁夏面向国内部分

重点高校招录选调生86人公告



重要时间节点


网上报名:

2024年11月18日9:00至11月25日18:00


资格初审:

2024年11月18日9:00至11月25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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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区党政干部队伍源头建设,选拔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后备人才,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宁夏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国内部分重点高校2025年应届优秀毕业生招录一批选调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范围及数量

(一)招录范围。面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厦门大学、西安交通大学2025年毕业的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招录。招录专业为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对应的专业(详见附件3,具体专业要求以职位表为准)。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原民办院校、原独立学院、对口本科(高职本科)的毕业生(含高等教育所有阶段)及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二)招录数量。不限。

二、招录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31日至2007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可顺延;

3.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5.在校期间能顺利完成各学科学习任务,学习成绩优良,如期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本科就读院校须为第二批次录取及以上;

7.道德品行好,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报考者取得应届学历学位须符合报考职位要求,所学专业认定以应届学历毕业证书为准;

10.具备招录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校院系团委书记、副书记、部长、副部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且任职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以聘书或任职文件为准);

(3)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院(系)及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党、团干部,优秀党、团员等称号或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已被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

9.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存在问题的;

10.在校或者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以及因学业成绩影响延长学制毕业的;

11.现役军人;

12.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13.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本次招录中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之前毕业并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法院系统法官助理,检察院系统检察官助理、侦查辅助人员,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职位,须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且取得报考职位适用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在本次招录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前,参加2024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报考职位要求证书级别相应合格分数线。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

三、招录程序

(一)组织推荐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和《2025年宁夏面向国内部分重点高校招录选调生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后,如实、准确填写《2025年宁夏面向国内部分重点高校招录选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院系党组织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党组织印章送交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会同院系党组织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印章。经审核盖章的《报名登记表》请考生妥善保管,在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通过组织推荐后,可于2024年11月18日9:00至11月25日18:00登录宁夏党建网

(http://www.nxdjw.gov.cn)提交报考申请,上传经学校推荐、审核盖章的《报名登记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照片或扫描件进行报名。

宁夏区委组织部对推荐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报考者可于提交报考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在最后1个报名日报名的报考者应在当天及时查询初审结果)。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报考者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无需填报具体职位,《职位表》供报考者参考,公开选岗时使用。

(三)考试

本次招录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满分各150分,由宁夏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试在北京、上海、武汉、厦门、西安、银川市分别设置考点,考生在报考时可自主选择,同一时间开考。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登录宁夏党建网在线打印,打印时间段在宁夏党建网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含《申论》),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查考生政治素质、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能力等。

2.面试。面试主要测查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信息获取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等。笔试结束后即组织面试,实际参加笔试人员即为面试人选。

根据招录高校和笔试、面试整体情况分别划定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笔试、面试成绩均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即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夏党建网公布。

(四)签约和公开选岗

1.签约。由宁夏区委组织部与学校、拟录用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未通过体检、考察和公示等后续环节的,予以解约。

2.公开选岗。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拟录用人员,由宁夏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公开选定《职位表》中所列具体工作岗位(须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学历、专业等)。如笔试成绩相同,按《申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若《申论》成绩也相同,则按照姓氏笔画排序抽签确定选岗顺序。如签约人数多于《职位表》所列计划数,宁夏区委组织部将补充征集职位,然后再统一进行公开选岗。

(五)体检

岗位确定后即组织体检,在宁夏区内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宁夏区委组织部承担。体检标准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的内容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宁组发〔2015〕44号)等规定执行,重点了解考生在校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时同步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原件、复印件,或者本院校出具的能够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

(七)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公示人员名单,在宁夏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发现不符合招录资格条件或存在影响录用问题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2025年宁夏选调生录用对象,下发录用文件。

提倡诚信报考,维护选调工作的严肃性,进入公示环节的拟录用人员如放弃选调,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

四、招录政策

(一)选调生正式录用后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选调生工作办法》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和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按照有关要求,新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到基层锻炼2年。其中,区直机关录用的选调生须派驻到对口帮扶的县(市、区)、乡镇(街道)锻炼2年,并至少安排1年时间到村任职;市级及以下机关录用的选调生派驻到村任职2年。派驻期间可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对锻炼期满后留在县(区)工作、表现优秀的选调生,纳入当地优秀年轻干部管理。

(三)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工作。选调到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工作的,经地级市党委组织部批准,可以参加县(市、区)、乡镇(街道)集中性工作,每年不超过3个月;选调到区直机关工作的,所在单位不得提前召回。

(四)选调生职务职级晋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德才表现突出、工作需要的,可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破格提拔使用。

(五)按照管理权限,新录用选调生须与各市、县(区)党委组织部和区直录用单位签订最低服务5年的协议,不签订协议者将不予录用。选调生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制度,录用到乡镇工作的,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对录用到国家和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区)(红寺堡区、同心县、原州区、西吉县、海原县、盐池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的博士、硕士选调生分别给予7万元和3万元一次性安家费。

(六)区直部门(单位)的新录用选调生,其档案由区直部门(单位)管理。地级市及以下机关的新录用选调生,其档案由地级市党委组织部统一审核后,转递到选调生工作单位所在市、县(区)党委组织部管理。

五、其他事项

(一)本招录公告中所列12所高校的考生,也可结合自身实际,选择报考2025年宁夏面向其他高校招录选调生的职位(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的《2025年宁夏招录选调生公告》),但只能选择报考其中一个职位,两者不得兼报。

(二)本次选调生招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网络学习卡等,均与本次招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三)凡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夏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宁夏区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

联系电话:0951-6669379 6669312

电子邮箱:zzbgwy2c@163.com


附件:

1.2025年宁夏面向国内部分重点高校招录选调生职位表

2.2025年宁夏面向国内部分重点高校招录选调生报名登记表

3.2025年宁夏面向国内部分重点高校招录选调生专业指导目录


  中共宁夏区委组织部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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