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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省考陆续发布公告!
目前天津、四川、浙江
山东、上海、江苏
南京市、北京市
现在已8地发布
2025公务员招聘公告
笔试将于12月8日进行!
共计招录9504人!
重要时间节点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2日9:00至11月18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1月12日9:00至11月20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11月12日9:00至11月21日16:00。
打印准考证:2024年12月4日9:00至12月8日15:00
考试日期: 12月7-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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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江苏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江苏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全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2025年度,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照管理)单位将考试录用9504名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5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招录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以后出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招录职位的报考者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8.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司法行政机关(含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0-74)、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5-79)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专技类特殊职位(职位代码50-59)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相关条件;
11.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录对象及有关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或者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者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2.省级机关职位和全省专技类特殊职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或者户籍限制,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按照招考职位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省属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单位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按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设区市以下机关(单位)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者父母户籍所在地(军人服役部队驻地)的县(县级市、县管体制区)或者设区市市区(县管体制区除外)的职位。
4.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60-69),招录对象为: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年内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2023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在当年入伍,且于2023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军人。上述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生源。
5.面向残疾人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80-81),招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
6.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90-96),招录对象为:我省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学生村官;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服现役满五年的我省户籍(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7.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录对象为:在本县(市、区)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5年、任职2年以上且工作表现优秀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及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书记(副主任)。不含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人员。工作表现优秀的具体标准由各设区市制定,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2022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者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要如实填写与招录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直辖市的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
二、报名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www.jszzb.gov.cn)、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jshrss.jiangsu.gov.cn)及各设区市相关网站(见附件1)。有关报考政策规定、网络报名要求等事宜详见《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报考者对招录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证书等资格条件以及基层工作经历等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见附件2。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录的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省级机关职位报名网址:江苏人事考试网
(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
各设区市职位报名网址:见附件1。
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职位报名网址与其所在设区市职位报名网址相同。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2日9:00至11月18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1月12日9:00至11月20日16:00;缴费时间:2024年11月12日9:00至11月21日16:00。
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照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在缴费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缴费,报名方为有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并在报考职位所在考区参加笔试。2024年11月12日9:00至11月18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4年11月18日16:00至11月20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录用程序。
2.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的职位,由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核减录用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相关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9:00-16:00。
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残疾人报考者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报考职位所在地的人事考试机构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2月4日9:00至12月8日15: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联系解决(考务咨询电话见附件1)。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一)笔试
1.笔试类别
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并参加B类考试的报考者,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可在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省公安厅网站查询考试大纲。
2.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8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7日,具体安排为:
下午 14:00-16:00
本次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报考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者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25年1月中旬在报名网站查询。
(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确定现有笔试合格人员作为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分别占50%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并参加B类考试的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40%、30%、30%比例合成。
面试前,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等信息在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
在面试阶段需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在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原则上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15%。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保留原始计算数值。
四、体检(体能测评)
招录机关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体检人选信息。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录用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操作手册以及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达不到5∶1比例的职位,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因体能测评不合格等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按照与缺额人数2∶1的比例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评人选。
五、考察
录用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系统的有关人员,还要按照规定进行政治考察(审查)。
六、公示、审批和备案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由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机关名称、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应届生填毕业院校)、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监督举报电话以及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
七、考录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各设区市考录政策、网络报名、考务安排等咨询电话及考录信息发布网址见附件1。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见附件2。
如仍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考录政策咨询:(025)12333、(025)83395725
咨询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11月22日,每日8:30-12:00、13:30-17:30
考务咨询电话:(025)83236085
咨询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12月8日,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特别提醒:
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公务员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附件:
1、各设区市政策、考务咨询电话及考录信息发布网址.docx
2.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机关(单位)电话.rar
江苏省公务员局
2024年11月
笔试将于12月8日进行!
共计招录4487人!
重要时间节点
网上报名:2024年11月18日9:00至11月22日18:00
资格审查: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3日
网上缴费:2024年11月23日0:00至11月26日24:00
打印准考证:2024年12月3日9:00至12月8日14:30
考试日期: 12月7-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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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各级机关
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北京市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北京市各级机关2025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市级机关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区级及以下机关主要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在直辖市区级机关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1月。
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街道、乡镇等基层职位,按照《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我市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可以采取调整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和经历条件以及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依据适当降低进入门槛政策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当在所报考区(系统)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到本市其他区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另外,按照有关规定,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其他要求
1.面向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招考职位,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包括:北京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京外普通高等学校中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除另有限定外,报考特殊职位的不要求上述资格条件)。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职位。包括: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京政发〔2009〕14号)要求的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
2.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2年以上(含2年)的招考职位,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且具有2年以上(含2年)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不包括2024年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高校毕业生)报考。
3.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的招考职位,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包括2024年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高校毕业生)和符合面向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考职位条件的人员报考。
4.面向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招考职位,限于符合《关于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工作的意见》规定的人员报考,包括:在校期间从本市入伍且服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外地生源高职或专科毕业生);应届毕业当年从本市入伍且2024年退出现役的服役期满、表现良好的退役士兵。
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含5年)的北京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面向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招考职位。
5.面向残疾人的招考职位,限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报考,包括以下两类:一是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残疾人(不包括2024年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高校毕业生);二是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应届残疾人毕业生,包括:北京生源应届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残疾人毕业生。
6.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招考职位,限于截至报名时在岗,2025年合同期满的北京市乡村振兴协理员等本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北京市各级机关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报考者可以通过首都之窗网站
(www.beijing.gov.cn)、
北京组工网站(www.bjdj.gov.cn)查阅。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者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招考简章》查询。
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北京市各级机关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于2024年11月18日9:00至11月22日18: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
(http://rsj.beijing.gov.cn/bm/ztzl/gwy/)、
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或北京人社APP,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和电子版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可于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3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或北京人社APP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申请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4年11月18日9:00至11月22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未审查的,报考者可联系其所报考的招录机关,退出报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11月23日0:00至11月26日24: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进行缴费,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和报考残疾人职位的考生免收报名费,具体减免流程详见《报考指南》。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报考者可于2024年12月3日9:00至12月8日14:30期间从“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有关情况详见《北京市各级机关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将参加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大纲请在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查询。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考试。
2.时间。公共科目考试时间为:
2024年12月8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24年12月8日下午 14:00-16:30 申论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
2024年12月7日下午 14:00-16:00
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到相应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各类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街道、乡镇等基层职位和专门面向残疾人招考的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报考者可于2025年1月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或北京人社APP查询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其他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并在“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统一公布。
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审查考生户籍、身份、学历和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经资格复审后,达到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将面向社会进行调剂。调剂职位、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名单、调剂职位联系方式,在“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统一公布。调剂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拟调剂职位资格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调剂。调剂的人选,按照调剂报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调剂报名等具体事宜和笔试成绩同时公布。
招录机关负责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实施。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招录机关单位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也可直接向招录机关电话咨询。
部分招录机关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测试内容等事项见《招考简章》或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
面试结束2个工作日后,考生的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在“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公布,报考者可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或北京人社APP查询本人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
四、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负责体检和考察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招录机关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职位匹配度等情况,部分市、区级招录机关实行差额考察,实行差额考察的会在面试公告中载明差额比例。
根据职位需要,部分招录机关将对报考者有关心理素质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将对报考者有关体能情况进行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招录机关单位网站上公示,如招录机关无单位网站,将在“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录用审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由招录机关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七、补充录用
招考期间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职位,将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通过首都之窗网站、北京组工网站发布。
特别提醒:
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北京市公务员局
2024年11月
附件:北京市各级机关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
北京市各级机关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北京市各级机关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南京市公务员局发布
南京市2025年度
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笔试将于12月8日进行!
共计招录1201人!
重要时间节点
网上报名:11月12日9∶00至11月18日16∶00
补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9∶00-16∶00
打印准考证:2024年12月4日9∶00至12月8日15∶00
考试日期: 12月7-8日
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25年1月中旬在报名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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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2025年度
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江苏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南京市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全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2025年度,全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照管理)单位(含在宁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将考试录用1201名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5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招录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以后出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招录职位的报考者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8.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司法行政机关(含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0-74)、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5-79)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专技类特殊职位(职位代码50-59)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相关条件;
11.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录对象及有关要求
1.报考本市及在宁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职位的人员,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者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职位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2.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60-69),招录对象为: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年内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2023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在当年入伍,且于2023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军人。上述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生源。
3.面向残疾人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80-81),招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
4.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90-96),招录对象为:江苏省委、南京市委组织部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学生村官;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服现役满五年的我省户籍(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5.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录对象为:在该职位所在区的村(社区)工作满5年、任职2年以上且工作表现优秀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及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书记(副主任)。不含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人员。工作表现优秀具体标准为: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深入扎实,工作实绩比较突出,群众公认度较高;任职期间,个人获得街道(镇)以上荣誉,或所在社区(村)获得街道(镇)以上荣誉;经街道(镇)党组织推荐,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2022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者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要如实填写与招录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直辖市的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
二、报名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南京党建网
(zzb.nanjing.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
(www.njrsks.net)。有关报考政策规定、网络报名要求等事宜详见《南京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报考者对招录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证书等资格条件以及基层工作经历等有疑问需要咨询时,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见附件或在南京党建网、南京人事考试网下载《南京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简介表》查看。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录的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2日9∶00至11月18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1月12日9∶00至11月20日16∶00;缴费时间:2024年11月12日9∶00至11月21日16∶00。
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照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在缴费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缴费,报名方为有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并在报考职位所在考区参加笔试。2024年11月12日9∶00至11月18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4年11月18日16∶00至11月20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录用程序。
2.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的职位,由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核减录用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相关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9∶00-16∶00。
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残疾人报考者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2月4日9∶00至12月8日15∶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25)83151200。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测试。
(一)笔试
1.笔试类别
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并参加B类考试的报考者,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可在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省公安厅网站查询考试大纲。
2.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8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7日,具体安排为:
下午14∶00-16∶00
本次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报考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者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25年1月中旬在报名网站查询。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确定现有笔试合格人员作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分别占50%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并参加B类考试的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40%、30%、30%比例合成。
面试前,招录机关或者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等信息在南京党建网(zzb.nanjing.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
(www.njrsks.net)公布。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如有问题,请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保留原始计算数值。
四、体检(体能测评)
招录机关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并在南京党建网(zzb.nanjing.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
(www.njrsks.net)公布体检人选信息。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录用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操作手册以及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达不到5∶1比例的职位,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因体能测评不合格等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按照与缺额人数2∶1的比例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评人选。
五、考察
录用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系统的有关人员,还要按照规定进行政治考察(审查)。
六、公示、审批和备案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机关名称、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应届生填毕业院校)、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监督举报电话以及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
七、考录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录机关咨询电话见附件,或通过《南京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简介表》查询。
如仍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考录政策咨询:(025)83637565
残疾人报考政策咨询:(025)83630202
省监狱管理局咨询:(025)86265259
咨询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22日,每日9∶00-12∶00、14∶00-18∶00
考务咨询电话:(025)83151200
咨询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12月8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特别提醒:
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公务员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附件:南京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机关(单位)咨询电话
南京市公务员局
2024年11月
25天津市考公告正式下发
笔试将于12月8日进行!
共计招录2043人!
退出联考!
网友说:
看似退出实则加入
天津人碎了
本来想先去独立命题省份找找感觉
结果自家成独立命题省份了
重要时间节点
网上报名:11月8日8:30至11月14日18:00
资格审查:11月8日8:30至11月15日18:00
缴费确认:11月8日8:30至11月16日18:00
打印准考证: 11月30日8:30起
考试日期: 12月7-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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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5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天津市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5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和条件
本次公开招考职位为天津市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2025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1月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8)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招录机关的招考职位、招考人数、资格条件、考试类别、咨询电话等可通过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天津市2025年公开招考公务员专题”
(网址:http://rsks.hrss.tj.gov.cn,以下简称公开招考专题网站)查询。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8日8:30至11月14日18:00。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1月8日8:30至11月15日18: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招录机关对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于报名提交48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提交报考申请后,应及时通过公开招考专题网站查看审查结果。报考申请未经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应根据招录机关审查意见,及时补充完善信息重新提交,或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或改报。报考人员应尽早报名,避免最后报名人员过多,审查时间较长,影响提交报名。报名期间,各职位报名情况在公开招考专题网站公布。其中,11月8日至10日,每天9:00、15:00公布;11月11日至13日,每天9:00、14:00、18:00公布;11月15日18:00,公布网上报名阶段最终通过资格审查人数。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11月8日8:30至11月16日18:00缴纳笔试费用。如报考人员放弃报考,可于11月15日8:30至11月17日18:00办理退费手续。办理退费手续或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和持证残疾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无需网上缴费。退费和减免考务费用手续,按照《天津市2025年公开招考公务员报考政策指南》(以下简称《政策指南》)有关条款办理。
报考人员完成缴费后,自11月30日8:30起,可登录公开招考专题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未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三、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均为100分;专业科目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笔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分为综合市区、综合街镇、行政执法3类,其中,综合市区适用于市级机关和区级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专业技术类职位;综合街镇适用于乡镇街道综合管理类职位;行政执法适用于行政执法类职位。职位类别为综合管理类(公安)、综合管理类(外事)、专业技术类(审计)的职位需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相关科目考试大纲(考试说明)可在公开招考专题网站查询。
综合管理类(公安)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40%、30%、30%的比例合成。综合管理类(外事)、专业技术类(审计)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25%、25%、50%的比例合成。其他职位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50%的比例合成。
笔试时间:12月7日、8日
12月7日下午:14:30—16:30 专业科目考试
12月8日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2月8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等参加考试。报考市级机关的(含内设机构和所属单位),考场一般安排在市内六区和部分高校;报考区级以下机关的,考场一般安排在所报考的区。考场具体安排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笔试结束后,由天津市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照各职位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需体能测评职位按照4: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人员。根据规定,专门机构将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进行雷同答卷甄别,对确定为答卷雷同的报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025年1月7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公开招考专题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人员信息。
(二)资格复审
1月7日至1月13日,招录机关对进入面试(体能测评)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相关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录机关要求,提供与报考资格条件有关的材料。
报考人员提供复审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涉嫌弄虚作假的,取消参加面试(体能测评)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体能测评)资格。因未通过资格复审、取消或放弃面试(体能测评)资格出现的职位空缺,招录机关从同一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三)调剂
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各职位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3:1(需体能测评职位未达到4:1)的,应当进行调剂。
调剂原则和条件: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即报考人员作答的是同一类公共科目试卷)的职位之间进行,涉及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如需调剂,只能在同类职位中进行;已确定进入面试(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取消和放弃资格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调剂;申请调剂的人员,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当同时达到原报考职位和拟调剂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
调剂职位及有关要求于1月15日在公开招考专题网站统一公布。调剂报名时间为1月16日8:30至1月17日18:00,调剂资格审查时间为1月20日8:30至1月21日18:00,拟参加调剂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按照招录机关要求,提供与报考资格条件有关的材料。最终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人员信息,于1月23日在公开招考专题网站公布。
(四)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评
招考职位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于2月8日至2月14日进行,具体事宜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体能测评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通过体能测评的人员,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
按照招录机关要求需进行心理素质测评的报考人员,应在2月8日至2月14日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参考。未按要求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
面试于2月22日、23日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事项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面试不再收取费用,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登录公开招考专题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按照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持与报名时一致的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等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和结构化小组面试等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调剂结束后(需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评职位在测评结束后),各职位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仍未达到3:1的(遵循四舍五入规则),按现有进入面试人员组织面试,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当天所有使用同一题本面试报考人员成绩(低于60分的成绩不计算在内)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照各职位录用计划数、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若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造成进入体检考察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若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2月2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公开招考专题网站查询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考察。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天津市公务员局会同招录机关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或体检中心组织体检,时间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除特殊情况外,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束后,由招录机关及时告知体检结果。
市级机关内设机构职位可按照计划考察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进行差额考察,其他职位进行等额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也可进行民主测评、延伸考察等,全面深入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具有应当回避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招录机关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在公开招考专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根据有关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录用为乡镇(街道)公务员的,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六、暖心服务
在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规范科学招考的基础上,天津市公务员局将会同各招录机关和有关部门,在笔面试等重要节点,为报考人员提供更多便利暖心服务。请报考人员关注公开招考专题网站。
七、报考咨询
请各位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天津市2025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告》《政策指南》等,未尽事宜以天津市公务员局最终解释为准。对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内容的咨询,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联系方式在职位表中查询。如有其他疑问,可根据问题类型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022-12333、022-23394926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2-23314295
监督、政策咨询电话:022-83605105
咨询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11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特别提示:
1.为帮助报考人员准确、便捷了解报考政策,天津市公务员局对近年咨询较多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形成了包括报考政策、考务安排、网络技术、注意事项等内容的《政策指南》,请认真阅读。
2.本次考试不出版也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相关科目考试大纲(考试说明)为准。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阅卷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天津市公务员局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天津市公务员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2025山东省考公告发布!
重要时间节点
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8日9︰00至11月11日16︰00
考试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
12月8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2月8日下午 14︰00-17︰00 申论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12月7日下午 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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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
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节选)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202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录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招录职位表和有关部门发布的招录简章,报考者可以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
(https://www.dtdjzx.gov.cn/)
和“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的“录用公务员”专栏查询。
职位资格条件由招录机关编制。报考者对招录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招录职位表查询。
(二)网上报名
报名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可以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录用公务员”专栏报名,也可以直接通过2025年度山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平台
(https://gwy.sdrsks.org.cn/skbm2025.html)
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者可在2024年11月8日9︰00至11月11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提交报名申请。每人只能在全省范围选报1个职位,在资格初审前多次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可于2024年11月8日11︰00至11月12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4年11月11日16︰00以后,报名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名申请材料和改报其他职位。......
4.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缴费确认后,报考者应及时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打印并签署《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并于2024年12月3日9︰00至12月8日14︰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应将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环节。
5.录用计划核减及职位改报。最终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录用计划。急需紧缺专业职位、残疾人职位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比例到2︰1。
核减和取消录用计划的情况,在“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和“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的“录用公务员”专栏公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报考者,可按规定改报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报考者在整个招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招录机关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申论试卷分为A类和B类。省级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A类试卷;省属基层单位的职位,使用申论B类试卷。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的,报考者须统一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其他招录机关设置专业科目考试的,报考者还须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考试。
2.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
12月8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2月8日下午 14︰00-17︰00 申论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12月7日下午 14︰00-16︰00
上述考试在全省各设区的市设置考点。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其他招录机关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录机关另行公告。
......
2025浙江省考公告正式发布
来源:
http://gwy.zjks.gov.cn/zjgwy/website/queryDetail.htm
重要时间节点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6日9时—11月11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1月6日9时—11月13日17时。
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11月14日9时—11月18日17时。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12月3日9时—12月8日17时。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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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浙江省考公告节选
一、招录计划
2025年全省各级机关单位计划招考公务员7329名(不含山区海岛县专项招录计划),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www.zj.gov.cn)
浙江组织工作网(www.zjzzgz.gov.cn)
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
(www.csjgwy.com)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gwy.zjks.gov.cn)
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gov.cn)
报考市以下各级机关单位的,可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西湖先锋网(www.hzzhdj.cn)
宁波党建网(web.nbdj.gov.cn)
温州党建网(www.wzdj.gov.cn)
嘉兴考试培训网(www.jxkp.com)
湖州组织工作网(zzb.huzhou.gov.cn)
绍兴组织工作网(www.sxdj.gov.cn)
金华人才网(www.jhrcsc.com)
衢州党建网(www.qzdj.gov.cn)
舟山党建网(www.zsdj.gov.cn)
台州党建网(zzb.zjtz.gov.cn)
丽水先锋网(www.lsxfw.cn)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 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的招考对象为:除职位特殊要求外,原则上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2. 各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对象为:
参加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原“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上述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考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如2020年已不在服务岗位的,期限为2021-2025年,依此类推。
在军队服役满5年的浙江省生源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共享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
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是指: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山区海岛县事业编制人员共享山区海岛县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
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的事业编制人员为:山区海岛县聘用满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近3年年度考核至少1年为优秀等次)的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含县级机关派驻乡镇事业站所,不含学校、医院)。具体由各市公告明确。
3. 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经选举产生的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连续任职满3年的人员(符合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优秀村干部职位)。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范围和对象由各市公告明确。
4. 乡镇(街道)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范围和对象为:市内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
5. 市以下各级机关单位其他职位的招考范围和对象由各地公告明确。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 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下同),2025年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年龄18至40周岁(1983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下同)。
2.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现任村“两委”正职的,要求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1993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下同)。
4.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不含浙江警察学院)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2025年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狱医)职位、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狱医和心理矫正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
5. 报考各级共青团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28周岁(1995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
6. 除专业技术类职位和特殊职位外,报考省级机关单位和杭州、宁波两市市级机关单位的,均须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7. 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类职位的,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取得C类资格证书的人员,仅限于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先行报考。
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5年2月底前取得报考职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招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6日9时—11月11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1月6日9时—11月13日17时。
网址: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gwy.zjks.gov.cn)。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职位要求和报名网站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11月9日17时前,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报考比例不足1:8或超过1:80和1:500的职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录机关对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在报名网站填写本人身份及残疾证信息,由各级残联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后,再进行注册并选择职位报名。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11月14日9时—11月18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免收考试费。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12月3日9时—12月8日17时。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8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具体为:
1. 报考县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A卷)
2.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职位的(不含优秀村干部职位),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B卷)
3. 报考县级以上机关单位行政执法类职位的,考试类别为行政执法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C卷)
4.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考试类别为优秀村干部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D卷)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还须加试《综合应用能力》,时间为12月8日下午14:00-16:30。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参加《心理测评》,时间为2024年12月7日上午9:00—9:50。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心理测评结果作为考生是否适合从事人民警察职业的重要参考。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还须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7日上午10:30—12:30。
报考县级以上机关单位专业技术类职位的,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在笔试或面试环节参加专业能力测试。
报考省级机关单位的,考试地点在杭州。报考市级以下机关单位的,考试地点在该市或所辖县(市、区)。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考试大纲》和《2025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下载。
2025上海市考发布公告
重要时间节点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日0:00至11月8日12:00
网上缴费的时间是2024年11月2日0:00至11月9日12:00
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8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09:00-11:30 申论
下午——13:3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6:15-17:15 专业科目笔试
公开调剂职位报名时间为2025年1月21日9:00至1月23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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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海市考公告节选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上海市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上海市2025年度各级机关及单位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以后出生)。报考工青妇机关专职干部中工会、妇联系统职位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八)具备中央和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
非本市户籍社会人员报考,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警务技术类职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专项招录职位不受居住证相关条件限制。
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的,限具有本市户籍人员;或者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人员。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公安机关特警、工青妇机关专职干部、警务技术类等职位的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适当调整报考学历或年龄条件,具体可查看招考简章及政策问答。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二网上报名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可在2024年11月2日0:00至11月8日12:00期间登录专题网站进行报名。
报考者根据自身情况,在报名系统“考生身份”中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准确身份。然后,对照招考简章中的职位信息,在“报考职位类别”中选择“A类职位(招考简章中“招考对象”为“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的职位)”或“B类职位(招考简章中“招考对象”为“不限”的职位)”。同时,在“专业类别”中选择“综合管理”“政法”“信息技术”“财经”“城市建设”“卫生健康”“公安司法机关基层人民警察”中的一类。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类别。
报考残疾人专项招录、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专项招录、市外办非通用语、公安机关特警、工青妇机关专职干部、警务技术类等职位的人员,从各自招录专题进入系统报名,实行先报职位后考试,考试报名即职位报名。报名后,相关招录机关对报考者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资料等同步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4年11月2日0:00至11月8日14: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4年11月8日14: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完成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后,可进行网上缴费(报考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无需缴费)。网上缴费的时间是2024年11月2日0:00至11月9日12:00,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可于2024年12月4日10:00至12月7日18:00在专题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考试内容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8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09:00-11:30 申论
下午——13:3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6:15-17:15 专业科目笔试
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详见《上海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
公共科目笔试分A类和B类两类试卷,报考A类职位的人员考A类试卷,报考B类职位的人员考B类试卷。
报考“公安司法机关基层人民警察”专业类别以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专项招录中执法勤务职位的人员,须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满分50分。报考特警职位的人员须进行特警技能测试,满分50分。
“综合管理”“政法”“信息技术”“财经”“城市建设”“卫生健康”专业类别不设专业科目笔试。报考者须符合报考职位明确的本科、研究生专业要求、从业经历及资格证书等条件。“政法”“信息技术”“财经”“城市建设”“卫生健康”专业类别由招录机关在面试环节结合岗位需求,开展专业能力测试,对考生的专业能力进行综合评价。
满足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录条件的“三支一扶”人员可根据自身的条件选报A类职位中“专业类别”为“综合管理”“政法”“信息技术”“财经”“城市建设”或“卫生健康”中的一类。
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以及考试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四职位报名
笔试成绩合格者,于2025年1月13日9:00至1月17日18:00参加本市统一组织的第一轮网上职位报名,并接受招录机关的资格审查。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3:1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比例未达到3:1比例的招录职位,将对达到本专业类别考试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组织公开调剂,补充面试人选。公开调剂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向社会统一公布。
公开调剂职位报名时间为2025年1月21日9:00至1月23日18:00,各招录机关进行资格审查。
面向社会公开调剂后,如招考职位面试人数仍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职位资格条件进行统一调剂。
调剂工作结束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于1月27日在专题网站统一发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对报考工青妇专职干部职位的考生须开展资历评定,资历评定工作于2月中旬前进行。
2025年四川省考公告发布啦!
现在省直机关、宜宾、南充等多地发布
重要时间节点
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日至7日上午8:00
考试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8日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25年1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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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关于2025年度省级机关(单位)
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将组织实施2025年度省级机关(单位)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复审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为“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24年11月1日(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至2006年11月1日期间出生),2025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1月1日至2006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共计招录50名。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四川省省级机关(单位)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四川省省级机关(单位)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见附件2)。
报考者对《职位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直接致电招录机关咨询(详见《职位表》)。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7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专题网站
(https://www.scpta.com.cn/gwyzt.html)。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
2.填报信息。......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4年11月1日至8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1月9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职位可放宽到3:1(具体开考比例详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省委组织部根据情况放宽开考比例、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在报名网站公告。
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招录机关通知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限内选择本次招录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报名或退费;若本次招录无报考者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则由报名网站向其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2月3日至8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省委外办阿拉伯语翻译职位需加试专业能力测试,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30%、40%;其他职位笔试、面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的占比详见职位表。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面试成绩占比为6:4的,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笔试、面试成绩占比为5:5的,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5%+《申论》成绩×25%+笔试加分。
省委外办阿拉伯语翻译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15%+《申论》成绩×15%+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8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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