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问: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吗?
答:可以。《民法典》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规定作了完善,增加土地经营权的规定,并删除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以适应,三权分置”后土地经营权入市的需要。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四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问:小王避开某房地产中介公司,私下与业主进行了交易,怎么处理?
答:小王应支付全部中介费用。《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问:小花遭父亲虐待,父亲被法院撤销监护权后,有义务继续支付抚养费吗?
答:有。《民法典》 第三十七条规定: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问:老高被自行车撞伤,对方意图逃走,周围无监控,老高可否扣留对方自行车?
答:《民法典》 规定了 “自助行为”制度,老高可以在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供稿丨法规科
编辑丨缪笑语
校对丨李晓勉
审核丨周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