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 王江泾佳捷喷织厂:管理单位未制止电动自行车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室内场所充电,被罚600元!

政务   2024-10-18 17:36   浙江  


电动自行车

在室内充电危害大

绝大多数人都是知道的

但总有人不听劝

近日

秀洲有企业

就出现了电动车

在室内充电的现象

该单位因此受罚

01


案例简介

ANLIJIANJIE

9月11日,王江泾镇应急消防管理站执法人员在对位于该镇洪典村的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佳捷喷织厂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企业生产车间内存在电动自行车充电的现象,充电的电动自行车周边还有易燃的毛纱原料。

02


处罚结果

CHUFAJIEGUO

执法人员询问得知,该企业在知晓员工在车间内停放电动自行车并进行充电的情况下仍未制止员工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鉴于此,执法人员当场联系了停车的几名车主,对他们及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

9月27日,秀洲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佳捷喷织厂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6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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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评析

ANLIPINGXI

电动自行车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如果遭到过充、过热或机械损坏,可能会引发燃烧甚至发生爆炸。

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充电虽然方便,但安全隐患不容忽视。电动车一但在相对密闭空间内起火,火焰和毒烟会迅速聚集,造成更大的伤害。

在日常生活中,确保电动自行车的充电安全不仅关乎个人的财产安全,更关乎生命安全。只有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真正享受其带来的便利。


来源: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科

发布:嘉兴消防全媒体工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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