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烟花爆竹临时集中燃放点公布啦!

文摘   2025-01-24 16:56   江苏  

近日
大丰区公安局
公布了
大丰烟花爆竹临时集中燃放点位置信息
及燃放时间和交通管制情况
具体请看

2025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满足群众对传统文化的需求,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设置1个烟花爆竹临时集中燃放点位于新丰镇郁金香大道东侧,供市民安全有序燃放烟花爆竹。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临时集中燃放点位置

新丰镇郁金香大道东侧

盐城市大丰区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

示意图



集中燃放时间


1月28日(除夕)

18时至1月29日凌晨2时


1月29日(正月初一)

18时至1月30日凌晨2时


2月1日(正月初四)

18时至2月2日凌晨2时


2月12日(正月十五)

18时至2月13日凌晨2时



集中燃放交通管制

交通管制时间

1月28日(除夕)

18时至1月29日凌晨2时

1月29日(正月初一)

18时至1月30日凌晨2时

2月1日(正月初四)

18时至2月2日凌晨2时

2月12日(正月十五)

18时至2月13日凌晨2时

交通管制区域

芬兰路(淮海路-温泉大道)、温泉大道(新时代大道-西环路)、郁金香大道(温泉大道-新区大道)、荷兰路(温泉大道-同丰村中心路)、同丰村中心路(新时代大道-荷兰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交通管制期间,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一律禁止驶入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

车辆停放

景区周边设有4处停车场及部分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分别为荷兰花海停车场(P1)全季酒店停车场(P2)北苑酒店停车场(P3)226省道停车场(P4);新区大道、西环路、温泉大道交新时代大道以东等路段设置车辆临时泊位,机动车、非机动车可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在道路两侧有序停放,不得妨碍交通。




集中燃放须知

(一)请广大市民妥善安排,错峰出行,到达集中燃放点后服从现场管理,按现场指示牌停车,安全文明有序燃放烟花爆竹。

(二)配合现场查验,严禁燃放非法、伪劣、超标的烟花爆竹产品;遵守燃放安全规程,不擅自改变燃放方式。

(三)燃放烟花爆竹时应保持清醒,酒后燃放风险大;未成年人应在监护人或成年人陪同看护下安全燃放。

(四)严禁驾乘车辆燃放、严禁手持对射、严禁朝向人群等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危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根据《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大政规发【2022】4号)第二条之规定:

城区东至中子午河,南至南翔路-五一路-二卯酉河,西至申丰北路-沪丰大道-金海路-祥丰路,北至疏港运河合围的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盐城市大丰区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示意图



同呼吸,共责任

再次呼吁居民朋友们

请勿在禁燃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在临时集中燃放区域内有序燃放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

共同践行

环保、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

守护大丰的蓝天白云



来   源:平安大丰

编   辑:王之冲

校   对:张   汐

责   编:陆   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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