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我局对网络电信诈骗冻结的涉案账号进行梳理,发现一批符合发还条件的涉案资金,现依规对下列涉及返还的账号进行公告,具体如下:
1.肖某被骗案:开户人高某,账户为62220******09117的中国工商银行卡冻结4975.78元,现拟将冻结资金中1308元返还受害人肖某;
2.肖某被骗案:开户人吴某某,账户为62284******07816的中国农业银行卡冻结7781.81元,现拟将冻结资金中3204元返还受害人肖某;
3.肖某被骗案:开户人熊某某,账户为62179******06099的中国邮储银行卡冻结3823.67元,现拟将冻结资金中3622元返还受害人肖某;
4.肖某被骗案:开户人陈某某,账户为62172******35177的中国工商银行卡冻结6811.48元,现拟将冻结资金中1477元返还受害人肖某;
5.肖某被骗案:开户人程某某,账户为62170******42794的中国建设银行卡冻结2019元,现拟将冻结资金中1308元返还受害人肖某;
6.肖某被骗案:开户人虞某某,账户为62284******82316的中国农业银行卡冻结5690.87元,现拟将冻结资金中1308元返还受害人肖某;
7.肖某被骗案:开户人姬某某,账户为62179******32221的中国邮储银行卡冻结2378.92元,现拟将冻结资金中1308元返还受害人肖某;
8.肖某被骗案:开户人马某某,账户为62145******14045的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卡冻结5900.67元,现拟将冻结资金中2340元返还受害人肖某;
9.肖某被骗案:开户人石某,账户为62284******08172的中国农业银行卡冻结2438.95元,现拟将冻结资金中960元返还受害人肖某;
10.肖某被骗案:开户人郝某某,账户为62122******12566的中国工商银行卡冻结100.55元,现拟将冻结资金中49元返还受害人肖某。
现对以上资金返还账户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三十天。涉及以上冻结账户的其他受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资金返还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后三十天内,提供相关材料至扬州市公安局公交治安分局刑事警察大队办理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联系人:朱警官
联系电话:0514-80683810
联系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汶河南路27号
扬州市公安局公交治安分局
2025年1月21日
来源 扬州市公安局
编辑 陈一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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