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商务部网站消息,2月4日,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发布关于将美国PVH集团和因美纳公司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的公告。
公告称,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等有关法律,依据《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有关规定,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决定将美国PVH集团、因美纳公司(Illumina, Inc.)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
上述两家实体违反正常的市场交易原则,中断与中国企业的正常交易,对中国企业采取歧视性措施,严重损害中国企业合法权益。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上述实体采取相应措施。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来源:商务部网站
监 制:林涛 范江虹 于丽娜 陈健丽
审 核:赵瑜
主 编:牛明
编 辑:徐紫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