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原普兰店市商业局下属改制企业退休职工取暖费审核工作的通知

政务   2024-10-08 16:30   辽宁  

根据取暖费审核工作安排,2022年度原普兰店市商业局下属改制企业退休职工取暖费审核工作将在10月10日正式开始。现将审核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25日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二、审核方式及地点:

1.线上审核:为方便道路较远、身体不便等特殊群体提供线上审核方式。

对公邮箱报送审核,邮箱:pldswjqnf@163.com

开放时间:2024年10月10日-10月25日

2.线下窗口审核:

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市民服务中心3楼C区。

注意:线上线下二者只能选择其一,多次或多渠道反复报送将不予登记。


三、审核范围:

原普兰店市商业局下属改制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1)2023年2月29日(取暖期结束前)之前退休职工。

1.双职工:近三年内已经通过审核的双职工,如无个人情况变动,其信息将自动过渡到2022年,审核标准为570元,无需前来审核。

2.单职工:单职工包括配偶无工作、丧偶、离异、未婚退休人员,审核标准为每人每年1170元,今年仍需复核。


四、审核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

(一)必要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正反面、注明联系方式;

2.退休证:复印照片页、标明单位页

(无退休证、退休证未写明退休单位的: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及退休审批表);

3.户口本:复印首页、本人页、配偶页(户口本体现不了配偶关系的需要提供结婚证,要求复印两人照片页和名字页);

4.发养老金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邮政储蓄或者工行):复印件需体现银行卡号;

5.本人签字承诺书(见附件2)。

(二)单职工根据自身情况需额外提供:

1.配偶是无工作人员:

配偶失业的,提供配偶失业证照片页、失业证年检页、配偶缴纳个人养老金明细;配偶为务农人员或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需提供配偶务农证明或配偶缴纳个人养老金明细等相关证明(户口页职业写:粮农、菜农、果农、务农等不作为凭证);

2.丧偶人员: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或户口注销页;

3.离异人员: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4.未婚退休人员:需提供身份证、退休相关证明。


五、审核要求:

1.请各退休人员认真阅读《2021年度取暖费审核通过人员公示表》(附件3)、《2021年度取暖费未审核人员明细表(需要补审)》(附件4),核对自己的发放标准。

2.单职工人员务必进行复核。无故不前来复核的,视为不参与2022年度取暖费审核。

3.对公邮箱网上报送审核:邮件标题写清被审核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所有材料需原件拍照后以压缩文件形式上传,上传照片要清晰,务必备注好联系方式。

4.现场窗口办理:提供审核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完后返还。

5.在审核期间若发现材料有误将电话联系本人,未接到电话即为复核通过(预留电话打不通、电话号码错误或未留电话信息的除外)。

6.未按时间节点申报的将安排下批次进行审核。

7.申请取暖费审核人员对个人信息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多领冒领取暖费的,其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8.点击下方二维码查看下载《原普兰店市商业局下属改制企业名单》、《取暖费办理承诺书》、《2021年度取暖费审核通过人员公示表》、《2021年度取暖费未审核人员明细表(需要补审)》。


大连市普兰店区商务局

2024年9月29日


美编:孟令伟
主编:张人尧






普兰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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