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
“中国好人”候选人的公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深化“厚德建湖”建设,用身边典型教育身边人,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力量,经基层单位推荐和相关部门意见,我县推荐刘永生参选“中国好人”,现将他的事迹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刘永生,男,1954年2月出生,建湖县航运公司退休职工。1987年10月,建湖警方委托刘永生母亲临时照顾一名患有先天性脑瘫的被拐男童,因一直未找到男童亲生父母,刘永生便主动承担起抚养责任。37年来,刘永生和父母、妻子对这个没有血缘的“儿子”视如己出,悉心照顾他的衣食住行,精心呵护着他长大。刘永生曾获江苏好人、盐城好人、建湖好人、第八届“感动建湖”十大人物等荣誉称号。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17日。
公示期间若有不同意见,可致电建湖县文明办0515—85361900,或将意见发送至邮箱 jhwmb2008@126.com。
建湖县文明办
2024年11月13日
来源:建湖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