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及时申请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的通告

民生   2024-11-17 14:29   江苏  

根据工作安排,2024年12月16日(含)前受理的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相关鉴定要求的,将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鉴定工作,请相关单位和人员及时至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所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市本级:市人社服务大厅二楼A区7号窗口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盐城城投商务楼二楼 80500015 80500748;

大丰区:飞达东路100号丰华大厦东一楼社保服务大厅25、26号窗口69865021、82030676;

盐都区:世纪大道1188号盐都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3A室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 81998112;

亭湖区:希望大道中路18号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124窗口 68603196;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都东路82号,希望大道与新都路交界东北角,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社保窗口68806271;

盐南高新区:人民南路38号新龙广场7号楼二楼A厅202室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劳动关系科 69935946;

东台市:海陵南路32号一楼服务大厅4号窗口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 80960054;

建湖县:人民南路919号建湖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人社专区10号窗口 86215756;

射阳县:幸福大道16号市民中心15楼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 82336912;

阜宁县:阜城街道上海路158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和工伤保险科713室 87386713;

滨海县:港城大道666号滨海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7楼1708室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  89196080 69952517;

响水县:灌江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室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 69028345。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5日 

来源:市人社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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