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郑绍雄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基本情况
二、执行依据及执行案号
三、执行标的额
人民币43225.00元;尚未执行到位标的:43225.00元。
特此公告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以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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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昭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