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业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物业项目总监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5.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名的,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名证明;6.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团队合作精神、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能服从和适应公司工作安排。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计、纪律监察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被有权机关认定存在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的行为受到处罚,依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为确保招聘过程的客观公正,由云南业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组织面试、考察、公示等环节。云南业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网站:www.ynyetu.com联系电话 0870-2868911 (9:00-12:00,14:00-18:00)(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31日18:00(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和线下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方式为:应聘者将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相关岗位的资格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的扫描件电子版资料的压缩包发至云南业图公司指定邮箱:yetuhr@163.com,邮件名称为:姓名+岗位名称。线下报名方式:需带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信网下载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审核后收取;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晨曦路50号云南业图人力服务有限公司-前台。(3)资格审查:云南业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照报名条件和岗位任职资格进行简历筛选与资格初审,并以短信方式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3.组织考试:考试由面试构成,实行百分制量化评分,成绩总分为100分。(1)面试的时间、地点:以云南业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通知为准,如有变化,将由云南业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短信方式通知。(2)面试开始前:本次招聘面试将采取半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3)面试评委全部由第三方专业评委(省人力资源协会考官库随机抽选)组成。(4)应聘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5)面试考核小组全体人员对每个岗位的面试人员进行书面的面试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对面试者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第一名进入资格复审与公示和体检。(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考察人选,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情况,有物业管理师资格或学校物业管理经验者优先,面试成绩和拟进入考察人选将在云南业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首页官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2)考察主要通过从拟录用人选的是否有违法乱纪行为、征信报告其他不良记录等方面进行。(3)考察合格的,应聘者体检标准应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6年12月30日修订)及相关规定执行,具体体检时效性、医疗机构资质及复检、补检等有关事宜参照云南省就业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求职体检结果互认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复检、补检只有一次机会,并以复检、补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4)若应聘人员考察和体检任一环节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情况,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依次递补2批次后仍未到达考察人数与拟招聘人数1:1比例的岗位不再递补,按实际进入人数开展后续程序。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等情况,经云南业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择优决定拟录用建议人选名单,并在云南业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首页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1.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其录用手续,若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不能提供单位所需入职材料的,原则上不予录用。2.云南业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2个月,对拟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经试用期考核后,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关系。2.招聘过程中所有应聘人员的资料、我公司及参与招聘的其他部门的痕迹资料全部存档,以便有关部门的核查和监督。3.严肃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报请相关部门给予严肃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报请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4.选人纪律;报考人员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干扰选聘工作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5.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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