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自贸试验区获悉,11月16日,天津自贸试验区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全面深化合作签约活动在海口举行,双方签署了《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 海南自由贸易港全面深化合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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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津琼两地合作涵盖区港合作、园区合作等合作类型,涉及海洋装备制造、文旅、医疗、港口合作、航空航天、服务业、绿色低碳等多个方面,明确24项联动合作事项,旨在通过构建起高效务实、互利共赢的联动创新机制,形成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合作成果。
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负责人表示,天津自贸试验区与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化合作,既有沿海地理位置优势,也有深厚的制度创新、产业发展基础,两地拥有广阔的合作机遇。希望以此次签署合作协议为契机,持续推动两地务实高效合作。
海南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负责人表示,当前,双方自贸办已主要围绕海洋装备制造、文旅、医疗、港口合作、航空航天、服务业、绿色低碳等领域共同研定了联动发展合作重点事项,为后续推动津琼合作项目化打牢了基础。未来,两地将进一步在新能源、新材料、海洋经济、国际商务、会展经济等领域持续探索建立联动创新通道,让两地的联动合作边界不断拓宽。
近年来,天津和海南推动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以更深层次改革推动更高水平开放,形成了一大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有力地推动了天津自贸试验区和海南自贸港的高质量发展。
此次签约活动的顺利举行,是双方各级部门前期工作的一个阶段性成果,也是两地战略合作的开始。未来,随着签约合作事项的落地见效,将促进天津、海南两地优势互补、政策共鉴、资源共享、产业共建、合作共赢,助推两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上取得更大成效,形成发展合力,更好服务于全国的对外开放总体战略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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