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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届青海省美术作品展览
征稿通知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迎接五年一届的规模最大、参与范围最广、美术作品种类最多、最具影响力和权威性的国家级综合性美术大展“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全面展示“第十四届青海省美术作品展览”以来五年间我省美术事业发展的新成果,进一步推动青海美术创作繁荣发展,青海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青海省美术家协会、青海画院、青海美术馆拟于2024年5月举办“第十五届青海省美术作品展览”,并从中评选出优秀作品参加“第十四届全国美展”。
现将此次展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青海画院
青海美术馆
二、展出方式和规模
三、征稿及送件要求
1、凡自2019年第十三届全国美展以后创作的各画种作品(注:艺术设计展区中建筑艺术除外),无论是否参加过何种展览,均可选送参展。
2、为便于登记,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工整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并认真填写《美术作品登记表》(关注微信公众号:青海省美术家协会→会员服务→美术作品登记表),随作品一起寄送。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高仿、抄袭、复制他人作品参展。
四、作品评选
“第十五届青海省美术作品展览”设立评选监审委员会,监督评选全过程,并在省美协官方公众号平台公示评选结果。
五、相关细则
六、作者待遇
七、收件时间
2024年4月20日至4月25日
八、收件地址
青海美术馆304室(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64号)
邮编:810000(标注:展览名称)
收件人:王筱丽 李梦丹
办公室电话:0971-6128693
E-mail:974645943@qq.com
九、主办权
十、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十一、画展信息关注微信公众号:青海省美术家协会。
十二、如其他未尽事宜或问题请及时与协会沟通。
青海省美术家协会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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