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德州陵城警方破获一起
串通投标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2024年8月,德州市公安局陵城分局经侦大队接到某公司审计人员报警称,其在对下级公司审查时发现,公司员工许某、刘某涉嫌收受贿赂与串通投标。
犯罪嫌疑人刘某和许某均为某公司管理层,两人串通一气中饱私囊。2019年以来,刘某授权许某负责公司招标工作,许某在与供应商接触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以“好处费”和“过节费”等名义,收受12家供应商贿赂款共计32万余元,涉嫌串通投标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其中,刘某作为其上级领导,不但没有制止,在收取许某等人贿赂后,对其违法犯罪问题放任不管,受贿金额达15万余元,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许某、刘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罪是很容易被企业忽视的犯罪,很多人误认为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会触及受贿罪,一般公司人员之间的“人情往来”与犯罪扯不上关系,这是一种误解。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事前防范及事后应对机制,从人员、财务、权责等多方面进行监督管理,加强员工普法教育和以案警示,防止违法犯罪的发生。
串通投标是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招标投标作为一种市场行为,公平竞争是其存在之义,恶意违背竞争规律串通投标,严重影响招标投标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妨碍招标市场健康发展。
素材来源 | 经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