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江苏省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江苏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参与省内绿电市场交易试点入市相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通知,江苏分布新能源聚合参与绿电市场的经营主体包括分布式新能源、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商、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等。
其中,分布式新能源主要为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完成建档立卡、在交易中心注册入市生效的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聚合商鼓励以售电公司、实际并网运行的发电企业为基础培育。
分布式新能源入市办理途径共有两种,可选择直接参与或者由聚合商聚合参与绿电市场。鼓励分布式新能源与聚合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入市相关业务,直接交易入市申请和聚合交易入市申请流程见文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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