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的分类与管理
文摘
2024-09-30 16:54
天津
医疗废物是指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等的废物。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医疗废物分为五大类: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1.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除锐器以外的废物。2.使用后废弃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如注射器、输液器、透析器等。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的病原体培养基、标本,菌种和毒种保存液及其容器;其他实验室及科室废弃的血液、血清、分泌物等标本和容器。4.隔离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产生的废弃物。
1.废弃的金属类锐器,如针头、缝合针、针灸针、手术刀、备皮刀和导丝等;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1.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废弃危险化学品,如甲醛、二甲苯等。2.非特定行业来源的危险废物,如含汞血压计、含汞体温计等。2.收集后应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或者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等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