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上事了!仙游一房地产公司被曝光!主管被…

民生   2024-11-02 23:50   福建  


近日

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示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由于工程存在未组织竣工验收、

擅自交付使用的行为

仙游县旷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及其主管人员张某丽

分别被处罚款572000元和31460元

相关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仙游县旷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仙游县旷宇大厦-A地块(1#、2#楼)工程存在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行为。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4年9月30日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仙游县旷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仙游县旷宇大厦-A地块(1#、2#楼)工程存在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行为,该工程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仅住宅部分有投入使用,商业部分及地下部分未有投入使用的情况。仙游县旷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张某丽。


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仙游县旷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人民币57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和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涉事主管人员张某丽处人民币3146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仙游县旷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工商信息显示,仙游县旷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企业注册地址位于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鲤南镇鲤南片区74号地10号楼203房,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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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 | 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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