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一人给某公司拉运砂石料要不来货款诉至法院

文摘   2024-12-23 22:43   甘肃  

为积极践行“调解优先”工作理念,把抓前端、治未病工作落到实处,近日,会宁县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成功化解因一起买卖合同引起的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基本案情

2023年原告杨某某一直给被告会宁县某公司拉运砂石料,截止2023年10月14日,被告共欠原告砂石料款14000元,原告催要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为减轻企业诉累,及时化解涉企纠纷,第一时间与原、被告进行电话沟通,了解买卖合同内容以及相关证据,并积极询问原、被告是否同意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分别与原、被告进行深入沟通,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和想法,积极引导当事人消除对立,化解矛盾,从双方合作初心及化解纠纷的目的出发,为双方分析利弊,细致耐心地给被告释理说法,告知其不支付所欠货款的法律后果,同时劝说原告体谅被告的难处,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沟通和协调下,双方表示能够互相理解,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署10000元购物卡抵账协议,剩余4000元被告当场给付,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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