呸!江西老人求媒体人帮助喊冤后翻脸恐吓!

时事   2024-11-30 14:35   安徽  
11月30日,知名媒体人发布重磅文章《江西老人被困“强奸罪”34年,最高检抗诉“抓错人”仍未改判》。(看官们点击此处可阅读原文,恳请关注这个公号“塔子山评说”)
文章讲述的是发生在34年前的一桩存疑强奸案。两位当事人胡海洋、廖春生莫名被景德镇市警方抓捕,后被判刑,至今仍持续申诉喊冤,称其遭受残酷的刑讯逼供,被迫认下子虚乌有的“强奸”罪名
文章提到:他们冤到什么程度呢?就连受害女子都认为,不是他们干的。

受害女子陈述,强奸她的两个男人,身高分别是1.7米、1.68米左右;但胡海洋、廖春生的身高,分别是1.65米、1.48米。

2022年1月,最高检察院向最高法院提出抗诉,指出原有罪判决确有错误,应予纠正。同年7月,最高院指令江西省高院进行再审。

2023年12月,江西省高院再审开庭审理,至今未宣判。

蒙冤半生而不得昭雪,江西省景德镇市仅有小学文化水平的胡海洋,在妻离子散的痛苦中写下诗篇:

含冤十年落狱间,贤妻爱子离心田。

何处能诉冤屈心?只能  *  *  *  *  * 。

知名媒体人陆焱心生悲悯,帮助申冤者发声。然而,文章发布后,却遭当事人“背刺”!无奈悲叹:“碰到这类人,还要不要帮?”

笔者深知,即便有此感慨,他依然会是那个“剑指天下不公”的人

因为,他一次次推动冤错案件平反。他的报道,改变了很多含冤人的命运。

当然,他也曾调侃过:“放下助人情结,尊重他人命运。”

这一回,这句话,又应验了!

文章发布后,那位常年申冤的胡海洋,在后台留言说,他就是那个案子的当事人。“我律师说,这个不合适,赶紧撤了。

陆焱回复说:“撤不了,抱歉。我对自己写的文章负责。”

胡海洋一改往昔嘴脸:“文章的内容当事人是我,没有经过我的同意要求,我会对你的行为造成我的影响。追溯。负责任的。”

“你要知道,你的微信我都能找得到,还有什么事情找不到了?”

“你要知道,你的微信我都能找得到,还有什么事情找不到了?”

“你要知道,你的微信我都能找得到,还有什么事情找不到了?”

此前,胡海洋曾向陆焱求助,“申诉了33年。去年12月19日开庭,至今没有宣判。恳求你帮我曝光。”

这不就是活脱脱的现代版“农夫与蛇”吗?

当初,你求助时,这位媒体人也没受你一跪吧?如今,你却豪言怒斥,说要追溯责任,是想让恩人向你下跪道歉吗?!

笔者注意到,胡海洋想让陆焱在报道中隐去那位曾经刑讯逼供他的警察名字“于旭凯”。“要写就把于旭凯三个字改掉。如果用化名,就把于旭凯的名字改为化名。因为参与公安于旭凯办我案子的人,有一个现在是分局的副局长。”

陆焱回复他:“胡先生,您本人发布了大量网帖,这些网帖从未对‘于旭凯’进行过任何化名。”

笔者也曾多次帮申冤者曝光,也遭遇过当事人发稿后为难、背刺,深知这种懊悔之痛。当然,全国也有许多媒体人遭遇过这类“背刺”事件
纵观此事,令人愤慨万千!有的人,是不是配得上他们遭受的苦难?
胡海洋们,能为你们、愿为你们发声的媒体人,还有多少?且行且珍惜!
来源:浪花Media  作者:良法善治  民之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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