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引进岗位
引进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江苏省盐城市2025年国有企业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
二
引进对象
三
资格条件
四
引进程序
(一)报名
(3)引进岗位设1:3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9:00-12:00。
(4)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报名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审核
(三)考评
4.资格复审
(1)引进单位在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素质量化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0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拟进入面试人选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审查考生身份、学历、学位及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等,资格复审的所有材料须本人带原件及复印件到场。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引进单位陈述和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2)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岗位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素质量化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引进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5.确定面试人选。引进单位根据考生资格复审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6.面试。面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时形不成竞争的岗位,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7.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面试成绩均按50%计入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8. 体检
(1)引进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发布岗位拟引进人数1:1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综合素质量化评分高者优先,如综合素质量化评分仍相同,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9.考察。考察标准参照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五)聘用
10.公示签约
(1)引进单位根据考评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
(2)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引进的,结合引进单位意见,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3)拟引进人员名单将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引进单位与拟引进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11.入职聘用。引进人员报到后,按照相关流程,由引进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
引进政策及待遇保障
1.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3年内分别按照3000元/月、2000元/月、15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2.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5年内在盐城购房的,分别按照40万元、20万元、15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资助。申请购房资助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盐城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3.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在盐城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分别放宽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4倍、3倍、2倍。申请放宽额度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盐城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4.优秀青年人才在盐城未购房的,5年内按照1500元/月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5.非盐城籍优秀青年人才5年内享受2000元/年的探亲交通补贴。
6.到市属国有企业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税前年薪分别不低于30万元、20万元、15万元,并建立正常的薪酬待遇增长机制。到县(市、区)国有企业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其政策待遇按所在地标准执行。
7.国有企业引进的优秀青年人才正式任职后,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纳入各地优秀年轻干部库跟踪培养管理,符合《盐城市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规定的,可以通过调任方式到机关工作。
六
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公告发布网址:盐城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jsycgzw.yancheng.gov.cn)、红色盐阜网(http://www.hsyf.gov.cn)。
咨询电话:0515—86661819(盐城市委组织部人才二处政策咨询);0515—86661279(盐城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人教处政策咨询)。
监督电话:0515—88195086(盐城市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盐城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1. 江苏省盐城市2025年国有企业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pdf
来源:建湖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