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两地公开悬赏!高某、张某涛谁认识?
民生
2024-12-07 18:17
山东
为了打击规避执行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法律规定,特发悬赏公告。被执行人:高兵,男,1990年7月16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公民身份证号码:370302199007162138。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是本院没有掌握,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奖励举报人执行到位金额的百分之十。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登记有关信息。本院安排专人受理举报人的举报,承诺维护举报人的利益,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本院受理举报电话:0533-5281067、0533-5281208。 对符合支付条件的举报人,申请执行人在举报的财产依法处分完毕后30日内向举报人支付悬赏金。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冷广海与被执行人张在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在涛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冷广海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1-24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被执行人:张在涛,男,1986年3月1日生,汉族,现住淄博市临淄区辛店街道辛店街小区7号楼2单元402室,身份证号码:3707241986014751。悬赏金额: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受理社会公众对上述被执行人的财产及线索举报,凡向我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执行到位金额的10%。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举报人予以严格保密。悬赏举报电话:15753387739,联系人:边法官。来源: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