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文明公交,共享美好出行!@绵阳人:我市新版《公共汽车乘车规则》9月起施行

汽车   2024-09-20 16:24   四川  



       随着国家、省、市相关公交政策及惠民举措的落地,广大市民对公交出行的美好愿景也愈发强烈。为与时俱进主动适应新形势下城市公交发展和确保市民群众平安出行需求,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绵阳公交集团修订出台了新版《公共汽车乘车规则》,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新版《公共汽车乘车规则》按照上级相关政策制度,参照兄弟城市经验做法,立足文明城市建设要求,结合公交运营管理实际,就市民出行密切相关的乘坐规则、安全须知、谢绝乘车规定、票务规定、特别提示做出详细规定,与时俱进地增加了儿童免费乘车、退役军人等免费乘车相关规定,充实了携带物品的规格、重量和购票要求,体现了乘客配合驾驶员履行安全应急管理和文明秩序管理应有的责任义务,进一步规范了文明乘车行为、细化了安全乘车义务、明确了严禁携带物品目录、优化了票务管理规定,增加了特别温馨提示等细则条款。本次修订旨在引导市民安全出行、文明乘坐,携手共建安全、快捷、温馨、舒适的城市公交出行环境。

       敬请广大乘客支持、理解、配合,如需反馈公交方面的意见、建议,欢迎致电0816-2123666,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公共汽车乘车规则



     为维护城市公共汽车乘坐秩序,共建安全文明、和谐温馨的城市公共交通环境,乘客在乘坐公共汽车时,应当遵守本规则。

01
 乘坐规则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文明乘车。

     (二)前门上车、后门下车,先下后上,有序乘车。当车辆驶离站台后,乘客不得上下车。

     (三)上车后请主动刷卡、扫码或投币。

     (四)享受优待政策的乘客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并接受公交驾驶员或公交稽查人员核验证件。

     (五)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和怀抱婴儿者让座。

     (六)不得多占、踩踏、躺卧座椅。

     (七)爱护车内设施设备。如损坏车辆设施和设备,应照价赔偿。造成公共汽车营运损失或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妥善保管随身物品,不得占用座位和堵塞通道,携带的物品损坏自理;所携物品对其他乘客造成伤害时,携带者应负赔偿责任。

     (九)自觉接受并配合驾驶员行为劝导、安全提示、应急处置、查证验证、票务管理等履职行为。

     (十)严禁车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和饮食异味食品。

     (十一)不得在车内兜售商品和散发广告。

     (十二)严禁大声喧哗或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影响其他乘客。

     (十三)提前做好下车准备,乘坐响应式停靠线路下车前请按铃示意。

02
 安全须知

     (一)安全乘车,坐好扶稳,行车期间请勿随意走动,不得随意调换座位,禁止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

      (二)落座配置有安全带的座椅时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带。

      (三)非紧急情况,严禁无故启动和随意触碰车辆应急装置。

      (四)不得有吵架、斗殴、打闹、寻衅闹事等影响公共安全和滋扰乘客的行为。

      (五)不得携带长度超过2米、重量超过50千克、面积超过0.5平方米、体积超过0.25立方米的物品乘车。婴儿车、残疾人使用的轮椅、导盲杆等必要扶助工具不受该限制,但不得影响他人。

      (六)车辆运行中不得影响和妨碍驾驶员正常驾驶。发生有碍安全驾驶和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由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03
 谢绝以下人员乘车

     (一)拒绝接受安全检查和袒露身体者。

     (二)传染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疾病人员、无行动能力的重症病患者。

     (三)无人监护的学龄前儿童、无人看护的醉酒者。

     (四)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有放射性危险物品、充气气球和有严重异味、刺激性气味的物品或未经安全包装的易碎、尖锐物品。

     (五)携带电动自行车(含折叠)等以电池为动力的代步工具(特殊人群本人使用的助力车除外)。

     (六)携带危及公共汽车、他人人身安全或者易引起乘客恐慌、影响车辆环境卫生的物品或者动物(有识别标识的服务犬除外)。

     (七)携带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

04
 票务规定

     (一)乘客使用现金乘车,应自备零钱并展开钱币足额投入票箱。

     (二)乘客乘坐分段计费线路,使用电子支付方式时上下车应使用同一支付账号二维码进行扫码计费,否则将按线路全程计费。使用现金支付乘车时上车应主动告知驾驶员目的地站点,按照相应金额投币。

     (三)乘客刷卡(扫码)支付因故不能正常使用或余额不足时,应采取现金等其他方式购票。

     (四)身高不超过1.3米(含)的儿童免费乘车。原则上1名成年乘客带领免费乘车儿童数不超过2名,并负责乘车过程的安全监护工作。

     (五)支付车费后限当次乘用,不得分程乘坐。遇车辆因故不能继续行驶时,驾驶员安排换乘的,已支付车费仍然有效。

     (六)携带重量超过15公斤、体积超过0.15立方米、占地面积超过0.25平方米的物品,其规格未超过禁止乘车规定的,应购与乘车人同额车费。

     (七)使用伪造、变造、涂改或者使用他人的优待乘车凭证乘车的,驾驶员有权暂扣证件并由当事人补交票款。

05
 特别提示

     (一)车辆因故不能继续运行或遇到突发事件时,应服从公交驾驶员或现场人员指挥,配合驾驶员应急处置和换乘、转移等工作安排。

     (二)为避免乘车高峰拥挤和安全隐患,老、弱、病、残、孕乘客应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时段错峰出行。 

     (三)乘客应当承担因违反本乘车规则导致的任何民事、刑事责任及后果,公交集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有权追偿、追诉责任人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四)乘客若对公交服务有意见或建议,欢迎拨打公交服务热线0816-2123666反映。

     (五)本规则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本规则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出台的公共汽车乘车相关规定不一致或未涉及的事项时,从其规定执行。








END





来源:绵阳公交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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