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城乡居民:
一、参保人群
1、具有本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
2、取得本市居住证明且未参加基本医保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本市辖区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在校大中专学生及全日制研究生
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医保,确有困难的可按本办法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二、缴费标准
2025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同时政府将按不低于670元/人的标准对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给予财政补助。
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监测范围且风险未消除的易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员(一、二级残疾)给予90%的定额资助(资助金额为360元),个人缴费40元;其他脱贫人员给予60%的定额资助(资助金额为240元),个人缴费160元。参保人员具有多重特殊身份属性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参保资助,不得重复资助。
三、缴费时间
2024年9月1日至12月28日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可以缴纳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需要提醒的是,每月1日-25日为缴费期,每月26日至月末为系统费款结算期,不能缴费。
新生儿需要在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缴费。
四、办理途径
方式一:“微信关注“河北税务”公众号,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输入证件号码、姓名、“验证”(人脸识别)——输入身份证号--图片验证码--确定--显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2025年度--确定--输入联系电话--核对信息无误后(参保地黄骅市)--缴费-—去缴费--立即支付--个人缴费标准。
如需查询缴费记录,使用“个人缴费记录查询”功能查询,自缴费之日起,3日后方可显示缴费记录。
方式二: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近亲属缴费,微信搜索小程序“河北智慧医保”→注册·登录→“个人账户共济”→“添加我的家属”→“居民医保费用缴纳”→选择家属“缴费”→选择“2025年度”→“确认缴费”;
方式三:可通过各村委会设立的“建行裕农通”便民服务平台缴费,并由建行裕农通代办员现场指导缴费服务。
税务缴费系统无信息的新增参保人员,须持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先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乡镇(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村(居)委会或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医保部门将新增人员信息传递税务部门后,参保人员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上述缴费渠道自行缴费。
五、建立居民医保参保激励机制
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提高大病保险待遇: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六、建立居民医保断保待遇等待期政策
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不少于6个月。缴费参照当年参保地的个人缴费标准。
七、待遇享受
(一)普通门诊看病报多少?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院门诊看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诊疗费用,报销比例为医保合规费用的50%,每年累计报销总额150元,不设起付线。
(二)住院治疗报多少?
1、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
(1)参保居民在本地(河北省范围内)定点医院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在乡镇卫生院100元、一级综合性定点医院300元、二级综合性定点医院500元、三级综合性定点医院1500元,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起付线比同级综合医院降低100元。
(2)参保居民经备案到省外异地住院就医,首次医院起付标准为:三级医院3000元,二级医院1000元,一级及以下医院600元。
(3)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按首次住院起付标准50%计算。参保人员在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的住院次数与起付标准分别统计、分别计算。
2、住院报销比例:
(1)河北省内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为医保合规费用的90%、一级医院为医保合规费用的90%、二级医院为医保合规费用的80%、三级医院为医保合规费用的65%。
(2)参保居民在河北省外定点医院发生的医保合规费用,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报销比例比本地同级定点医院降低10%;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报销比例比本地同级定点医院降低20%;
(3)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居住地(半年内不可取消)就医,按参保地同级别定点医院待遇政策及标准执行;在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本市就医结算时,按跨省转诊转院待遇政策及标准执行。
(三)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多少?
参保居民经认定为“两病参保人员”后,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含已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医保报销比例为50%,最高报销金额高血压225元/年/人,糖尿病为375元/年/人。对同时患有“两病”的保障对象,同时分别享受相应报销待遇。不设起付线。
(四)门诊慢性病报多少?
参保居民经认定为慢性病病人,在省内定点医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慢性病医疗费,报销比例为70%,每年最高报销金额为1000元,起付线为200元。
(五)门诊特殊病报多少?
参保居民经申请认定特殊病病人,在省内定点医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医保报销比例和报销总额按照住院报销标准执行,一个年度内需负担一次起付标准。
(六)参加居民医保一年最多报销多少?
每一位参保居民按规定参保缴费后,每年累计最高可获得15万元的基本医保报销额和50万元的大病医保报销额,共计最高报销65万元。以上两项保险实行出院“一站式”直接结算,无需二次申请。
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黄骅市税务局
2024年9月1日